现在时间:
  
 
政策解读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正文

关于对《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4-01-26 17:34:22点击次数:587次

关于《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

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研究起草了《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二、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共21条。

1-3条,明确了概念解释、调节金征收范围、责任分工。

4-11条,明确了调节金的收取方式、缴纳方式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12-16条,明确了调节金的用途、管理。

17-18条,明确了挪用调节金和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的责任。

19-21条,明确了管理办法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三、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了各乡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通过了司法

局司法审查。



2024126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