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016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字〔2024〕5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4-04-01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魏政办字〔20245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唱响邯郸办事不用跑魏县样板,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邯政办字〔202410号)要求,将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等166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委托)县级实施,将43项公共服务事项延伸县级提供服务,将340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委托县级代收代办,为做好承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承接部门,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市政府确定下放的166项行政权力事项,县有关部门要立即予以承接,严禁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对下放(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由行政审批部门承接。对延伸县级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和由县级部门代收代办的事项,除行政审批关联事项外,原则上由原对口单位承接。县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针对事项承接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主动与上级部门搞好对接,确保衔接顺畅。

二、厘清职责边界,依法依规实施审批服务

各有关部门对市级下放(委托)行政权力事项和延伸公共服务事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逐事项明确下放和延伸服务的权限范围,厘清职责边界。对委托县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统一使用委托部门刻制的行政审批委托专用章,与委托部门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名称、权限范围、责任区分等内容,被委托部门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审批服务,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情况报委托部门,不得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实施审批服务。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承接部门业务能

县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承接的下放(委托)、延伸服务和代收代办事项,在市级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单位业务人员认真研究业务,对相关事项的实施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审查标准等内容逐项进行仔细研究,全面提升审批人员业务能力。对专业性强、审批程序复杂的事项,县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邀请市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跟踪指导。

四、强化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级制定的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规范、标准和程序,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堵住监管的漏点、盲点、空白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附件:1.县承接市级下放(委托)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2.县承接市级向县级延伸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3.市本级由县代收代办事项清单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9

魏县承接市级下放(委托)行政权力事项清单.doc

魏县承接市级向县级延伸公共服务事项清单.doc

市本级由魏县代收代办事项清单.doc



文件链接: 关于《承接市级下放(委托)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向县级延伸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