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290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魏政办字〔2022〕10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2-02-28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

魏政办字〔2022〕10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魏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建设人才强县,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字〔2019〕15号)和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技能型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邯教领导小组〔2021〕1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创新产教深度融合的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发展质量高的邯郸市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二)主要目标。经过持续有效推进各项措施,到2022年底,全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的社会多元化办学格局,使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1.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大幅提升。中等职业学校不断增强办学实力,逐步扩大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影响力。建成计算机应用专业、会计事务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三个高水平专业。

2.校企协同育人水平显著提高。“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到2022年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建成具有引领作用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3.多元办学格局基本形成。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4.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紧密对接县经济开发区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实现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框架。按照“管好两端、规范中间、书证融通、办学多元”的原则,把握好职业教育改革方向。以标准化建设引领职业教育发展,严格执行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国家办学标准、教学标准和质量标准。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和评价机制,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构建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探索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的格局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2.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科学配置职业教育资源,调整专业布局。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教育园区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内职业院校布局调整。支持推进教育园区建设,大力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进驻园区,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加大对我县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整合力度,至少办好1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并将符合城镇布局调整规划的职业教育逐步向县城或产业园区集中。

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大专业调整力度,严格专业设置论证,推进专业集群式发展。建成紧密对接区域产业结构的专业布局。落实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学校依据职业院校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依据城市职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区域内职业院校发展定位和办学分工,引导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分工协作,分别重点打造2-3个品牌专业,推进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拓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融通渠道。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高中职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4.加快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整体提升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贫困学生、残疾人职业教育政策、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招生机制,建立魏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到2022年底,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增强学生的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职业能力等关键能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推进产业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工匠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创新创业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全方位开展职业培训。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作出贡献。统筹整合各类培训项目,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大力开展企业在职职工、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深入开展社区教育与培训,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贫困家庭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各类培训。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一批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建设全县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放资源,积极创建一批县级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降低企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县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并履行好监管职责,相关下属机构要优化服务,对于违规收取费用的要严肃处理。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其持续获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证书,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监督企业切实落实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单位职工培训计划,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探索实施培训券制度,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支持企业向职业学校、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1.深化产教融合。建立发展改革、科技、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新体系。落实《河北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将动态调整后目录定期公布。支持开展产教融合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力求全面推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有关行业组织)

2.加强校企深度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依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对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施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把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税务局、县总工会)

3.打造中等职业学校高水平实训基地。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推动政府、企业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支持政府主导,建设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的公共性、公益性、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实训场所,提供技能训练、技能竞赛、技能鉴定、创业孵化、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服务。支持企业主导,联合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重大技术技能需求,建设服务自身员工培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生产性实习的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对接河北省、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创新创业大赛标准,建设县级职业技能、创新创业大赛基地,组织开展县级职业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与国家和省技能大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助推民生改善。扎实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落实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构建学校资助补充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残疾人,开展技能脱贫攻坚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菜篮子”产品生产大镇(乡)、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园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和智力支持,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等在乡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到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与农业产业对接率达到100%,培养高素质农民。(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五)构建多元办学格局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政府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学,开展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激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活力。鼓励社会力量以资金、土地、装备、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兴办职业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共同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专业、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专业。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职业教育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健全改革发展保障机制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由“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转变。政府主要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中等职业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扩大和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与调整、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校企人员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性的绩效分配和校企合作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在中等职业学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文件要求在统一招聘不能满足其岗位人员需要,需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选聘计划、报考单位编制数额、现有人数、选聘岗位名称等条件、理由;选聘方案包括选聘岗位名称、选聘人员数、所需资格条件、选聘方法等内容,选聘计划和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进行核准后实施。(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2.优化改革发展环境。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和发展,切实保障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用地和其他办学需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编制、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加强政策激励,凝聚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为中等职业学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实训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采购以及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等设置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简化程序、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

3.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切实落实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且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定额标准和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精英人才培养计划等重大项目有序推进,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及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和职业教育奖学金制度。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为中等职业学校筹措经费,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重要基础设施冠名等方式吸引企业捐赠。制定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分制改革试点专业收费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专项经费监督检查机制,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金融办)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激发每一位师生员工参与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成员单位就有关工作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企业办学、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建立健全全方位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建立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和监督。健全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对相关单位和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督导考核。(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劳动模范、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链接: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魏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