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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204号

更新时间:2025-02-27 10:57:02点击次数:353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204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5122930分,魏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王明x、李x、杜xx在魏县东代固镇附近巡查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时,受到藉文国阻碍执行职务。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五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2-1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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