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行罚决字〔2025〕0192号
更新时间:2025-02-21 10:15:33点击次数:27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5〕019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苗xx
违法事实:
2025年02月08日17时许,在工作中发现:通过上级推送线索,发现院堡镇派出所辖区群众苗xx通过手机快手接看到一条赌博网址信息,随后其点击链接在该赌博平台进行赌博,随后赢利后提现,对方便把赢利钱打到其中国工商银行卡(621xxxxxxxxxxxx4656)上。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因违法人初次违法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2-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