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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行罚决字〔2025〕0192号

更新时间:2025-02-21 10:15:33点击次数:27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50192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5020817时许,在工作中发现:通过上级推送线索,发现院堡镇派出所辖区群众苗xx通过手机快手接看到一条赌博网址信息,随后其点击链接在该赌博平台进行赌博,随后赢利后提现,对方便把赢利钱打到其中国工商银行卡(621xxxxxxxxxxxx4656)上。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壹仟元整,因违法人初次违法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2-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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