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边)行罚决字〔2025〕0185号
更新时间:2025-02-21 10:11:48点击次数:25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5〕018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孙xx
违法事实:
2025年1月30日13时36分许边南村孙xx同其三大爷孙现省到边南村张xx家闹事,孙xx等人在阻拦的过程中,孙xx被孙xx抓伤面部。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2-07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