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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沙)行罚决字〔2025〕0187号

更新时间:2025-02-21 10:11:14点击次数:16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沙)行罚决字〔20250187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5272240分许,栗xx在沙口集镇xx村街道上猥亵杨xx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2-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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