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129号

更新时间:2025-02-21 09:32:20点击次数:160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129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1223日晚,郑xx在魏县一行路与礼贤街交叉口东路北的“强胜台球俱乐部”麻将室内,伙同他人对范xx随意实施殴打、向身上浇水等伤害行为。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22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