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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刑)行罚决字〔2025〕0130号

更新时间:2025-02-21 09:29:34点击次数:23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50130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5012214时许,在工作中发现:经市局下发银行卡线索,边马镇派出所辖区居民陈xx名下中国银行卡:621xxxxxxxxxxxx0741涉嫌转移电信诈骗案件被骗资金,经调查,其名下银行卡共收取被骗资金2万余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22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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