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刑)行罚决字〔2025〕0130号
更新时间:2025-02-21 09:29:34点击次数:239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5〕013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陈xx
违法事实:
2025年01月22日14时许,在工作中发现:经市局下发银行卡线索,边马镇派出所辖区居民陈xx名下中国银行卡:621xxxxxxxxxxxx0741涉嫌转移电信诈骗案件被骗资金,经调查,其名下银行卡共收取被骗资金2万余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22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