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5〕0112号

更新时间:2025-01-24 11:21:21点击次数:274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棘)行罚决字〔2025〕011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1日13时许,史xx和李xx、李xx在棘针寨镇xxx村东头因通行问题发生打架,史xx用砖头将李xx头部砸伤。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