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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065号

更新时间:2025-01-24 10:57:29点击次数:16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06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5年01月03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李xx因张xx与李xx双方约架,张xx叫来李xx等人到魏县一行路路南“金九台球厅”,李xx等人到后,双方约至台球厅后面一仓库内,双方发生打架。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拘留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10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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