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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边)行罚决字〔2025〕0048号

更新时间:2025-01-24 10:47:26点击次数:27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5〕00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5年01月08日09时许,在工作中发现:经国家反诈平台大数据推送线索,魏县xxxxxx村xxxxxxxxxxxxxxx号:130xxxxxxxxxxxx239,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银行卡号:622xxxxxxxxxxxx3269)涉嫌出租、出借银行卡用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该银行卡涉案金额87750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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