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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020号

更新时间:2025-01-10 14:30:03点击次数:33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0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份,魏县魏城镇xxx村马瑞x将王xx位于xxx村的彩钢瓦墙损毁。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x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0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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