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020号
更新时间:2025-01-10 14:30:03点击次数:33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5〕00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xx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份,魏县魏城镇xxx村马瑞x将王xx位于xxx村的彩钢瓦墙损毁。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x行政拘留七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1-06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