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510号
更新时间:2024-11-29 10:28:08点击次数:24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魏)行罚决字〔2024〕15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罗xx
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19日08时许,在工作中发现:经查实,罗xx于2024年10月3日在家中玩“大话西游”游戏时,在游戏平台结识诈骗分子,后于2024年10月6日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与对方见面,被诈骗分子骗取银行卡,并使用其张家口银行卡,卡号621xxxxxxxxxxxx7493刷流水76140元,其中涉案流水有15000元,期间罗xx没有获利。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11-19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