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回)行罚决字〔2024〕0191号
更新时间:2024-02-28 14:09:06点击次数:36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回)行罚决字〔2024〕019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石xx
违法事实:
2024年2月2日违法人石x在手机上通过“木瓜”app进行网络赌博,分三次充值1154元赌资,未获利。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2-08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