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1652号

更新时间:2023-12-05 14:26:12点击次数:588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边)行罚决字〔20231652

行政相对人名称:

xx

违法事实:

2023111316时许,根据上级推送线索,发现xxxxx村村民李x,男,33岁,身份证号:130xxxxxxxxxxxx218,名下邮政银行卡(卡x621xxxxxxxxxxxx7712)涉嫌出借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该银行卡涉案金额10余万。根据河源市源城分局所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王xx被诈骗,其中55000元转入李x邮政银行卡内;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所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葛xx被诈骗,其中17800元转入李x邮政银行卡内;根据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所立电信诈骗案,受害人李xx被诈骗,其中53800元转入李x邮政银行卡内。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伍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11-1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