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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邯魏)应急罚当〔2023〕综简001号

更新时间:2023-08-14 15:57:00点击次数:1870次
案件名称  魏县**收购站作业场所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视频监控设施案
决定书文号(冀邯魏)应急罚当〔2023〕综简001号
相对人名称魏县**收购站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4**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月4日对 魏县**收购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作业场所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视频监控。
事由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认定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实施机关魏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3.1.6
当前状态正常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3.1.6


(编辑:魏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