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治)行罚决字〔2023〕0636号
更新时间:2023-05-31 16:01:26点击次数:3437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治)行罚决字〔2023〕063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xx
违法事实:
犯罪嫌疑人赵xx,在魏县xxxxx村其家开设的洗浴中心内容留褚xx、姚xx、马xx、李x、张xx、王xx几人多次卖淫。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类型:
罚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5-23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