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公(交)行罚决字〔2022〕0748号
更新时间:2022-11-03 11:24:25点击次数:107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交)行罚决字〔2022〕07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xx
违法事实:
2022年10月15日0时28分,王xx驾驶牌号为xxxxxx的小型汽车行至魏县辖区xxxxxxxx村口,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违反的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壹仟元整,行政拘留三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10-31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