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2〕0608号

更新时间:2022-09-05 10:50:05点击次数:1165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魏公(刑)行罚决字〔2022〕060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景xx

违法事实:

2022年08月19日11时许,我单位在工作中发现:景xx名下邢台银行卡(620xxxxxxxxxxxx9216)涉嫌电信诈骗,受害人董xx向犯罪嫌疑人谭xx银行卡内转入15000元,后转至犯罪嫌疑人景xx名下邢台银行卡中,我单位经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景xx名下邢台银行卡涉案15000元,进账流水21万元。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型:

行政处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行政拘留三日

决定(通知)日期:

2022-08-24

实施机关:

魏县公安局

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2-08-24

(编辑:魏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