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邯魏)应急罚〔2022〕监005号
更新时间:2022-08-07 11:36:36点击次数:1116次
案件名称 | 魏县**音乐会馆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
决定书文号 | (冀邯魏)应急罚〔2022〕监005号 |
相对人名称 | 魏县**音乐会馆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2月8日,对魏县**音乐会馆进行检查发现:1、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事由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
认定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 |
处罚结果 | 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 |
实施机关 | 魏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3月4日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2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