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邯魏)应急罚〔2022〕危003号
更新时间:2022-08-07 10:50:36点击次数:1055次
案件名称 | 魏县**加油站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案 |
决定书文号 | (冀邯魏)应急罚〔2022〕危003号 |
相对人名称 | 魏县**加油站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 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2月18日对魏县**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 发现该加油站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事由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违法 |
认定违法行为的法律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实施机关 | 魏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3.18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2.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