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县行政审批局对魏县新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更新时间:2022-05-11 10:10:07点击次数:1443次

魏县行政审批局对魏县新亮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产项目文件批复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审批意见

魏审批环表〔202214

2022511

见附件

511513

 

 

通讯地址:魏县魏州东路58号行政审批局环保城管股  电话:0310-3513036

新亮材料批复(1)(1).docx


(编辑:魏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