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行政处罚
更新时间:2021-09-07 11:18:41点击次数:1182次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违法事实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处罚类型 |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处罚结果 | 决定书送达日期 | 事项类型 | 实施机关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15 号 | 魏县泰华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8-18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14 号 | 魏县江湖超市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8-10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13 号 | 魏县瑞倍可贸易中心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8-10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12 号 | 魏县伯爵壁纸经销处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500元 | 2021-08-05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城区分局 罚 〔2021〕 14 号 | 魏县双太粗粮饭庄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一般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规定“虚开发票: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裁量阶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或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但移送司法机关后未被追究的: 1.虚开金额1万元以下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 罚款1000元 | 2021-08-02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冀邯魏县税城区分局 罚 〔2021〕 16 号 | 魏县康达商务会馆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00元 | 2021-08-02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冀邯魏县税城区分局 罚 〔2021〕 15 号 | 魏县鲤来装饰部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500元 | 2021-08-02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11 号 | 邯郸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28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城区分局 罚 〔2021〕 12 号 | 魏县祥晨通讯门市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500元 | 2021-07-27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冀邯魏县税城区分局 罚 〔2021〕 13 号 | 魏县王婆大虾火锅店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000元 | 2021-07-27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冀邯魏县税城区分局 罚 〔2021〕 11 号 | 魏县小龙坎梨乡餐饮服务店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500元 | 2021-07-27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10 号 | 魏县商和门业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26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9 号 | 魏县三龙贸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22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城区分局 罚 〔2021〕 9 号 | 魏县赫美派西餐厅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1000元 | 2021-07-21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8 号 | 魏县融信种养专业合作社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21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城区分局 罚 〔2021〕 10 号 | 魏县蜀香土菜馆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500元 | 2021-07-21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7 号 | 河北球球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500元 | 2021-07-21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5 号 | 魏县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5100元。 | 2021-07-20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2 号 | 邯郸市牛人贸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20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4 号 | 魏县盛民贸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19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3 号 | 魏县鑫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19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6 号 | 王晓伦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15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1 号 | 魏县彪德汽配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500元 | 2021-07-14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99 号 |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魏县营业厅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14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100 号 | 魏县海滨贸易经销处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12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97 号 | 魏县德庄火锅店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500元 | 2021-07-06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96 号 | 河北三联贸易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06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98 号 | 魏县驴大爷新派涮肉馆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500元 | 2021-07-06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93 号 | 魏县宇达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02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冀邯魏县税 罚 〔2021〕 94 号 | 魏县鑫宇农资购销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法定裁量幅度: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2.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罚款2100元 | 2021-07-02 | 行政处罚 | 国家税务总局魏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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