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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5-07-19 11:45:51点击次数:125次
魏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序号项目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  法  依  据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1对擅自收购烟叶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五十一条

擅自收购烟叶的企业或个人



2对违规运输、邮寄、异地携带烟草专卖品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五十二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企业或个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承运人;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企业或个人



3对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4对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



5对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烟草专卖品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及烟用丝束的企业或个人



6对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出口倒流国产卷烟、没收的非法进口卷烟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号)



销售无标志外国卷烟、出口倒流国产卷烟、没收的非法进口卷烟行为的企业或个人



7对许可证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许可证申请人



8对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



9对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企业或个人



10对违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持证人;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持证人;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持证人;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持证人;不执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持证人;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持证人;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拒绝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企业或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持证人



11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电子烟)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



12对烟(电子烟)经营者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电子烟)标志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



13对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禁止区域设置烟(电子烟)销售网点行为的处罚行政处罚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




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



14零售市场秩序检查行政检查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颁布实施,并于2009年8月7日、2013年12月28日、2015年4月24日进行了三次修订)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2013年7月18日、2016年2月6日两次修订)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5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公布,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第五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2016年5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6号公布,自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第四条、第四章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15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魏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颁布实施,并于2009年8月27日、2013年12月28日、2015年4月24日进行了三次修正)第三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实施,2013年7月18日、2016年2月6日两次修正)第六条、第十二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5月2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6〕第37号 2016年7月20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20个工作日(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0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4个工作日)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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