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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4-12-25 09:45:51点击次数:305次


魏县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抽查事项大类抽查事项小类抽查内容检查对象事项类别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及频次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检查依据

1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雷电防护装置建设情况是否安装雷电防护装置;防雷装置是否完善;防雷装置是否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防雷工程是否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所用防雷产品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每年抽查比例均不低于5%,上下半年各一次县级气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全面检测;检测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检测单位是否按要求整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每年抽查比例均不低于5%,上下半年各一次县级气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二条。

3防雷安全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有防雷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设置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装置日常维护和管理;是否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是否开展防雷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建立雷电灾害事故记录、报告制度。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每年抽查比例均不低于5%,上下半年各一次县级气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二条。

4对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依法从业情况是否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省外检测单位是否信息登记;从业人员检测能力评价情况;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人员能力评价证书或者许可文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每年抽查比例均不低于5%,上下半年各一次县级气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5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当地检测机构)办公场所是否满足业务需要;检测专用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设有仪器设备和档案保管场所。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每年抽查比例均不低于5%,上下半年各一次县级气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6业务开展情况是否按照规范标准编制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是否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是否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检测业务;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每年抽查比例均不低于5%,上下半年各一次县级气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7制度建设情况(当地检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检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业务档案是否完备。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每年抽查比例均不低于5%,上下半年各一次县级气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8接受监管情况提供检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对检查出的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每年抽查比例均不低于5%,上下半年各一次县级气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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