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及县直各学校,局各股室:
按照市、县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通过征求局相关股室意见,制定了《 魏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魏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拟联合部门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各相关股室本着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严格限制抽查比例的要求,确保实现内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附:1.魏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魏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拟联合部门抽查工作计划;
2024年1月8日
附1
魏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备注 |
1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 年教育部令第 23 号)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2.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 8 号《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组织应急演练,制定应急预案等情况。 | |
2 |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 年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 号)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学校食堂设备环境、采购储存、从业人员情况;日常管理情况。 | |
3 |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和预案、设备设施配备和维护情况。 | |
4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学校体育工作督查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体育工作条例》(1990 年 3 月 12 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 会令第 8 号)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 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对体育课开设、教师配备、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活动开展等情况。 | |
5 | 民办学校督导 | 民办学校督导 | 魏县教育体育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 校实行督导”《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日常监督” | 实地检查:听取汇报,个别了解和座谈等。 | 学校规范管理;学校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 |
附2
魏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抽查 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 部门 | 抽查 时间 |
联2024006 | 2024年第六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 联0001 | 学校安全督导检查 | 定向 | 5% | 消防、食堂、周边环境治理等 | 县内中、小学校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4年5月至10月 |
备注: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省级+部门联合抽查+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