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行政执法公示

魏县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更新时间:2022-08-25 12:20:33点击次数:1565次

魏县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对魏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回避权、隐私保密权、依法委托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行政赔偿权

二、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回避权、隐私保密权、依法委托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行政赔偿权。

(二)救济途径:当事人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相对人个人隐私的,应当予以保密;当事人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行使权利。当事人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决定不服,或者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邯郸市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邯郸市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三、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310-3513004

(二)书信投诉:魏县行政审批局

地址:魏县魏州东路76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24日   

 

 


(编辑:魏县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