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民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魏县民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社会团体年检 |
网上受理网址 | |
服务对象 | 社会团体 |
事项内容 | 社会团体年检 |
办理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二条。 |
办理条件及 申报材料 | 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超过6个月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4个工作日 |
受理地址 | 魏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
业务咨询电话 | 0310--5206562 |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
网上受理网址 | |
服务对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事项内容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
办理依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
办理条件及 申报材料 | 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成立登记时间超过6个月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4、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4个工作日 |
受理地址 | 社会组织管理股 |
业务咨询电话 | 0310--5206562 |
公共服务事项名称 | 养老服务 |
网上受理网址 | |
服务对象 | 养老机构及有养老需求的人群 |
事项内容 | 提供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
办理依据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7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冀民〔2014〕53号)、《河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冀民〔2014〕52号) |
办理条件及 申报材料 | 为养老机构及有养老需求的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
办理流程 | 咨询—答复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随时 |
受理地址 | 魏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
业务咨询电话 | 0310-5206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