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魏县大队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魏县大队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方案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邯郸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上级公安机关印发的《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上级确定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县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
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深化拓展改革成果,“三项制度”在全队各科室、中队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
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五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
(1)拓宽公开渠道;(2)实现与全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信息推送。
2、加强事前公开。
(1)公示交警大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汇总、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公示交警大队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4)公示交警大队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3、规范事中公示。
(1)出具执法文书;(2)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主动亮明身份;(3)在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
(1)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2)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实现与全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信息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1)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
2、规范文字记录。(1)制定执法文书范本;(2)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2)制定各类执法文书范本;(3)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4)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充分发挥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作用。
3、推行音像记录。
(1)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2)按要求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工作;(3)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审核制度。
(1)制定或修订依法以本部门名义实施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3、确定审核范围。
(1)编制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细化审核程序。
(1)对依法以本部门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2)编制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