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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教育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更新时间:2020-11-11 17:30:19点击次数:1763次

魏县教育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备注

1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督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
(体育工作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5月1日颁布)第十八条。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否严格执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工作职责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是否到位。(二)是否有力推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推广普及力度,开展高危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及组织机构负责人的培训。


2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行政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
(体育工作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否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二)是否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3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县教育体育局
(法制安全股)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第七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第三条。《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考核办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


4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

县教育体育局
(组织人事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第十一条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落实情况


5

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
(组织人事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3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

实地查看、
书面检查、
听取汇报

相关规定、办法和通知等落实情况


6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
(组织人事股)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教育部令第10号)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第六条

实地检查、
检查档案、
座谈等

教师持证上岗情况;教师资格认定中条件、程序、时限等执行情况等


7

学生资助工作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
(财务股)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财教〔2010〕200号);《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3〕178号)第十五条;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 第六条;《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第八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7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两级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冀教资助〔2016〕11号)

实地检查、
台账检查、
个别了解、
检查档案等

学生资助国家政策落实情况及国家、省、市、县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事前公示 (编辑: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