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641

发布机构: 魏县医疗保障局

名称:魏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文号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12-08

魏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1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2法定职责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3领导简历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4内设机构1.机构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5下属单位1.机构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6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专栏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
3.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公开内容
5.信息公开年报
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7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方案
3.抽查检查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8建议提案建议提案办理1.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9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1.决策草案及说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2.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10法律法规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11行政规章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12行业部门文件以县委、县政府等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13政策解读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14规范性文件清理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5政民互动回应关切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及时公开■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
16咨询、投诉、举报、建议1.领导信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2.在线咨询■政府网站
3.投诉举报电话
17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1.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涉及医保行业的新闻发布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及时公开■政府网站

2.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政府网站
18重点领域信息权责清单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19(由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确定)规划计划1.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领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专项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2.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3.起草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20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21责任事项规划法规管理;待遇保障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基金监管等事项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22事项办理(共1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行政确认)■政府网站
23事项办理(共4项)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经责令逾期不改正的处罚;对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凭证出借给他人就医或者出借给医疗机构使用的处罚;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处罚;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的处罚。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执法决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政府网站
24事项办理(共1项)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行政给付)■政府网站
25事项办理(共1项)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相关的资料予以封存事项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行政强制)■政府网站
26事项办理(共4项)县本级职工医疗保险稽核;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监督检查。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行政检查)■政府网站
27事项办理(共6项)个人医保参保证明查询;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医疗费统筹登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现金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个人医保参保证明查询事项基本信息;其他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