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26004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名称:魏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5-11-19

魏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魏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县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察责任,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定和落实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定和落实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组织研究全县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案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含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管理行政区划代码。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组织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定和落实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定和落实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和法人备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当选证书颁发以及面向社会发布基层统计数据等相关政府职能具体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魏县平安路99号(陵园往西50米路北)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时间

联系方式:3512880

负责人姓名:郭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