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26019
发布机构: 魏县公安局
名称:魏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5-11-21
魏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县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方针、政策,起草制定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县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办危爆物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等领域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危险化学品和无人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三道防线”安检查控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公共安全视频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直接立案侦办涉及网络安全的重特大案件。
(七)收集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新生邪教和会道门等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和防范处置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侦办涉经济类犯罪。
(十)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汽车站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法刑罚和全县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经费、警务被装、装备保障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方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七)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
(十八)组织推动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建设;组织实施深化公安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公民非公务活动出境和来我县境外人员,依法组织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
(二十)承担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长安大道129号魏县公安局办公室306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夏 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方式:0310-3512332 传真0310-3512332
负责人:梁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