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2617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禁止个人违规建房的通告

文号:魏政规﹝2023﹞2号

主题分类: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2023-04-03

效力状态:有效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禁止个人违规建房的通告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区域内禁止个人违规建房的

通    告

 

                                魏政规﹝2023﹞2号

为确保魏县城乡总体规划、魏县东南片区城市设计等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的县城区域范围:南至益民河、东至规划的乐业大街、北至民有河、西至文体街(含赵寨村),面积64平方公里。

二、主城区包含村庄为:街道办的东关村、南关村、西关村、大北关村、三田村、冯辛寨村、吴辛寨村、石辛寨村(含马庄堂村)、魏集村、河里东村、河里西村、西小门村、皇小庄村、冯小庄村、常小庄村、东小门村、杜町村、岗井村、谢町村;东代固镇的东代固村、翟小庄村、房小庄村、西代固村、张固村;魏城镇的赵寨村、董河下村、刘河下村、李辛寨村、康町村、町上村、小北关村;德政镇的马庄村、前小寨村、后小寨村、柏庄村、安张庄村、大寨村、青华里村、安上村、前西营村、后西营村、生町村;仕望集的郭家堂村、陈庄村、浅疃村;沙口集的杜二庄村、陆十町村、马头村。

三、县城区域内禁止个人违规新建、翻建、改扩建房屋。确需建设的,个人应依法依规按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批准后,按照一街一特色一街一样式批准的层数、外立面颜色效果图进行维修或翻建个人建房面积应严格按照审批进行建设。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道办、魏城镇、东代固镇、沙口集、德政镇、仕望集等有关单位和乡镇制定网格化管理,划定责任区域、责任到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县城区域内个人禁止建房的监管工作。各单位将网格化责任人报县政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禁止个人违规建房的宣传、监管,发现违建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本通告范围内个人建房的巡查、监管、执法工作,对违法建设按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对阻挠依法拆除,暴力抗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能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

(二)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未能及时制止的;

(三)对违法建设现场监控不力,致使违法建设继续进行的;

(四)有案不立、瞒案不报、查处不力的。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魏县人民政府

2023320


文件链接:关于《关于县城区域内禁止个人违规建房的通告》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