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0-18733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魏县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通告

文号:魏政规〔2020〕6号

主题分类: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2020-07-14

效力状态:有效

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魏县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通告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魏县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通告

魏政规〔2020〕6号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对我县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东风渠、东风一排支、东风二排支、魏大馆排水渠、民有总干渠、民有三干渠、军寨干渠、留固干渠、超级支渠、宋村沟、车固沟、滑河屯沟、玉泉河等13条河道明确管理范围(有堤防的从堤外脚量起,无堤防的从上口边缘量起)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以外)。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

(一)东风渠左堤岸长45.053km,右堤岸长45.3696km,起点张二庄镇北善村,止点棘针寨镇仁里村,管理范围为北善村至北照河71米,北照河至仁里村63米;保护范围为20米。

(二)东风一排支全长22km,左、右堤岸,起点院堡镇马丰头村,止点东代固镇东代固村,管理范围为5米;保护范围为20米。

(三)东风二排支全长6.7km,左、右堤岸,起点棘针寨镇义井村,止点棘针寨镇仁里村,管理范围为5米;保护范围为20米。

(四)魏大馆排水渠全长 34.6km,左、右堤岸,起点北皋镇东康町村,止点沙口集乡岗上村,管理范围为5米;保护范围为

东康町至韩柴曲15米;连枣林至马庄20米;生町至岗上25米。

(五)民有总干渠左堤岸长15.6927km,右堤岸长15.7327km,起点魏城镇北罗营村,止点东代固镇邵村,管理范围为11.5米;保护范围为50米。

(六)民有三干渠全长4.83km,左、右堤岸,起点东代固镇北张庄村,止点棘针寨镇仁里村,管理范围为6米;保护范围为50米。

(七)军寨干渠全长17.225km,左、右堤岸,起点张二庄镇军寨村,止点双井镇北照河村,管理范围为军寨至张庄屯10.5米,张二庄至北照河8.5米;保护范围为20米。

(八)留固干渠左堤岸长16.735km,右堤岸长16.529km,起点张二庄镇东留固村,止点边马乡河南村,管理范围为东中烟至西杨善8米;木东至河南村7.8米;东留固村左堤18米,右堤15.75-21米;西留固左堤11.7-12.7米,右堤5米;北留固左堤13米,右堤15.8米;刘庄左堤12米,右堤12.25-15.25米。保护范围为20米。

(九)超级支渠全长10.93km,左、右堤岸,起点双井镇北照河村,止点大马村乡康庄北,管理范围为 5米;保护范围为20米。

(十)宋村沟全长11.91km,左、右堤岸,起点车往镇郭小屯村,止点张二庄镇张二庄村,管理范围为5米;保护范围为20米。

(十一)车固沟全长6.9km,左、右堤岸,起点回隆镇西街,止点张二庄镇西普安,管理范围为5米;保护范围为20米。

(十二)滑河屯沟全长7.71km,左、右堤岸,起点回隆镇南街西,止点张二庄镇西留固村,管理范围为5米;保护范围为20米。

(十三)玉泉河全长8.22km,左、右堤岸,起点开元路,止点益民河,管理范围为河槽和两侧堤岸,开元路至河里西村西北段宽度为59米;河里西村西北至东壁路段宽度为136米;东壁路至魏县一中西南段宽度为69米;一中南侧河段宽度为126米;一中东南至益民河段宽度为69米。玉泉河全段堤岸外侧绿化宽度20米;保护范围为建筑控制宽度100米。

二、为保护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维护河道效能,禁止下列行为:

(一)毁坏堤坝、河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在堤坝、河坡上放牧或者擅自垦植、铲草、移动护坡砂石及砍伐林木。

(三)在堤坝的顶、坡设置有碍安全管理的建筑物及障碍物。

(四)侵占或毁坏通信、报汛线路、台站和供用电设施以及

水利物资、器材、设备。

(五)在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炸鱼、烧窑、采石、挖砂、取土等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

(六)毁坏、盗窃、擅自移动水文、测量、监测设施及界桩、标牌。

(七)在堤顶、坝顶、闸桥上行驶超过工程承载能力的车辆、履带拖拉机及雨后泥泞行车。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须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同意。

四、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河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管辖范围内重要河道的监督管理。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有效期五年。


 

 

魏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