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6-26230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文号:
主题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6-03-19
| 魏县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
| 类别/部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收费标准 |
|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收费 | ||||
| (一)人社部门 | 14 |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 冀财非税〔2023〕7号,冀发改公价〔2023〕1705号 | 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45元/人/科。 |
| (十二)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 58 | 驾驶许可考试费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6〕42号,冀价行费〔2008〕39号,冀发改公价[2024]290号 | 1.报名费:5元/次/人; 2.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100元/次/人; 3.道路驾驶考试:汽车类:170元/次/人,摩托车类:80 元/次/人,其它机动车类:130 元/次/人; 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260 元/次/人,小型拖拉机190元/次/人。 |
| 三、教育考试考务费 | ||||
| 教育部门 | 1 | 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 | 发改价格〔2005〕1244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1992〕价费字367号,冀财非税〔2021〕4号,冀发改公价〔2024〕75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冀财非税函[2023]3号,冀财非税函[2024]1号 | 1.报名费 50元/人; 2.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统考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口招生文化统考科目及春季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费标准为40元/人。 3.普通高考艺术、体育专业测试联考(统考)考试费标准为: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导演)类 380元/人;美术类 270元/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 240 元/人;普通体育类考试 260元/人;服装表演类 200元/人。 4.成人高校招生25元/人/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为75元/人/科,高中起点升本科为100元/人/科,专科起点升本科为75元/人/科。 |
| 2 | 体育特殊专业招生考试(体育单招) | 计价格〔2000〕1553号,教财〔2006〕2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 文化科目60元/人,体育专业190元/人。 | |
| 3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务费 | 冀财综〔2014〕90号,冀财非税[2024]1号,冀发改公价[2024]1688号,冀财非税函[2025]1号 | 文化素质15元/人/科,体育与健康15 元/人/科,信息技术 5元/人/科,理、化、生实验操作 5 元/人/科。 | |
| 4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 | 冀财综〔2010〕95号,冀财综〔2014〕90号,冀发改公价〔2023〕188号,冀财非税函[2023]2号,冀发改公价〔2026〕161号 | 20元/人/科。 | |
| 5 | 普通中专及成人大中专院校招生费 | 冀财综〔2014〕90号,冀发改公价〔2021〕1638号 | 50元/人。 | |
| 6 | 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 | 教财〔2006〕2号,冀发改公价〔2024〕75号 | 1.音乐、舞蹈、戏剧影视表演380元/人,美术类270元/人,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240元/人,服装表演类 200元/人; 2.普通体育类考试260元/人。 | |
| 7 | 自主招生院校文化课程考试费 | 冀发改公价〔2024〕75号 | 40元/人/科 | |
| 公安 | 1 |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 | 冀价行费字〔2001〕31号,冀价行费〔2007〕16号,冀价行费〔2010〕11号,冀财综〔2014〕59号 | |
| (1)违章驾驶员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 | 1.报名费5元/次/人,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 100元/次/人; 2.场地驾驶考试:汽车类 170 元/次/人,摩托车类 80 元/次/人,其它机动车类 130 元/次/人; 3.道路驾驶考试费汽车类 210 元/次/人,摩托车类 105 元/次/人,其它机动车类 140 元/次/人; 4.补考费用:每科初考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重新申请考试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 |||
| (2)逾期未体检驾驶员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收费 | 1.报名费 5 元/次/人,交通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50 元/次/人; 2.场地驾驶考试汽车类 85 元/次/人,摩托车类 40 元/次/人,其它机动车类 65 元/次/人; 3.道路驾驶考试费汽车类 105 元 /次/人,摩托车类 52.5 元/次/人,其它机动车类 70 元/次/人; 4.每科初考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重新申请考试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