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160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01号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公报
发布日期:2018-04-10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魏政发〔2018〕1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魏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明确任务,压死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日在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魏县人民政府县长 樊中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回顾2017:全县上下拼搏奋进、决战攻坚,在建设区域次中心城市的新征程中取得累累硕果。
2017年是十六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县政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这一目标,团结带领全县人民,继续摆开“三个主战场”,深入推进“六大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这一年,我们深入推进贫困人口脱贫出列攻坚战,脱贫防贫取得新成效。实施精准识别,按照省、市部署和要求,动员全县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和“六查”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严格对照标准,将不符合条件的全部剔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进来,先后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68431人,纳入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16835人,不仅回应了群众关切,奠定了精准扶贫的坚实基础,而且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实施产业扶贫,整合涉农资金2.2亿元,贫困村、贫困户实现产业就业全覆盖。“3+X”产业扶贫模式被列入全市创制性改革事项,“扶贫微工厂”被国务院扶贫办认定为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推广。安排量资入股资金1.4亿元,为9000多户贫困户入股,保障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实施光伏扶贫,首批24个村级光伏电站建成,成为全省第一个并网发电县。实施电商扶贫,魏县被确定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金融扶贫,建立“政银企户保”信贷平台,撬动银行资金3亿元,扶持发展了一批增收项目。实施就业扶贫,300多名贫困家庭大学生通过招聘和考试,走上央企和本县教育、卫生岗位;建成县级就业扶贫基地10家,其中4家被认定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实施政策兜底扶贫,建设装配式住房713套,实施脱贫攻坚户户通自来水工程,政府出资对困难群众参合参保进行资助,探索实行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保障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实施易地搬迁扶贫,一期工程实现选房分房,二期工程5个社区进场施工。探索精准防贫机制,累计发放防贫保险144.6万元,从源头筑起了贫困发生的“截流闸”和“拦水坝” ,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并在全市推广。2017年,全县89个村、7816户、25479人脱贫出列。
——这一年,我们深入推进三大产业壮大规模攻坚战,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产业后劲进一步增强,签约项目42个,其中中央企业项目5个,争列省、市重点项目17个,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0个、竣工亿元以上项目15个,在全市重点项目集中观摩互评活动中连续取得先进位次。产业层次进一步提升,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认定科技型企业101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3家企业获河北省百家重点引智企业荣誉称号,爱美森关键技术荣膺2017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世界领先、国内第一的5.0药用玻璃管生产线批量生产、第三代汽车制动器生产线竣工投产,搬迁改造企业2家,清退企业2家,恢复、扩大生产企业10家,新增入统企业9家。产业服务进一步优化,扎实开展“扶工助企”、“三争两比”活动,帮助企业融资4.9亿元,先后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2亿元,4家企业在石交所挂牌上市;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81.7亿元、同比增长18.4%,各项贷款余额93.1亿元、同比增长24.7%,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升。产业效应进一步显现,预计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74亿元,同比增长8.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4.3亿元,同比增长9.8%;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完成66.06亿元,同比增长13.8%;全部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完成11.11亿元,同比增长3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7亿元,同比增长18.8%。
——这一年,我们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上档升级攻坚战,农业强县迈出新步伐。农业产业化加速推进,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展特色种植11.3万亩,建成北皋镇构树等一批特色种养基地。魏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被河北省列入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后备园,誉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被评为首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4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71%。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显著提高,落实鸭梨种植奖补政策,成立魏县鸭梨协会,新增密植梨1万亩。魏县鸭梨在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及京津冀果王争霸赛中斩获“梨王”、取得金奖,中央电视台现场推介魏县鸭梨,“幸福伞”商标荣获河北省十大名牌和最佳设计奖,梨乡水城鸭梨被评为省名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引黄调蓄水库项目列入水利部全国小水库建设规划,启动实施县内“东水西调”引水工程,积极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小麦秸秆还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工程,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7万亩,粮食总产稳定在62万吨。
——这一年,我们深入推进城乡建设扩容提质攻坚战,城乡统筹发展开创新局面。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深入推进“五城同创”,翻修河岸路11.5公里、城区道路15万平方米,改造公园游园15个、城区公厕54座。县城重点区域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引入市场资本3.8亿元,城区集中供热实现“绿色革命”。魏祠公园被评为河北省五星级公园,魏县荣获国家级园林县城。城市新区拉开框架,新区规划全面完成,总投资1.27亿元的兴源街南延、广源街南延和天安大道东延工程竣工通车,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开工,康疃村回迁安置房主体完工。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进程加快,双井、北皋、回隆、牙里、车往、张二庄等小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南双庙、棘针寨“撤乡设镇”通过省民政厅验收,52个村实现“村改居”,预计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梨乡水城风景片区被列为省级美丽乡村片区,魏县被评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成功举办梨花节和采摘节等生态旅游活动,全年接待游客860多万人次,带动旅游经济收入7亿多元。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完成绿化造林1.2万亩,关停取缔、规范提升“散乱污”企业1825家,拆除改造燃煤锅炉317台,对漳河、卫河等9条河渠实行河长制管理,PM2.5平均浓度下降4.3%,降尘量控制在每月每平方公里9吨以下,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7.19、位列全市第三,优良天数达到198天。
——这一年,我们深入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改善攻坚战,群众生活有了新改观。围绕补齐民生短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县各类民生支出30.9亿元,增长12.2%。交通方面,累计投入8亿多元,修建县乡道路280公里,占全县道路总里程的20%,魏县荣获省级“四好农村路”先进县。教育方面,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8万多农村学生享受到免费的营养餐。新投用城区学校3所,改扩建农村学校20所,高标准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职业教育开始转型升级,高考成绩继续保持全市先进位次,其中县一中本科上线率全市第二,荣获全市“名校突破奖”。卫生计生方面,深入推进健康魏县建设,扎实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启动“医共体”建设试点,魏县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省、市多个现场观摩会在魏县召开。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在全国、全省计生系统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电力方面,新增改造配变202台,改造农排低压电缆570公里、村内低压线路341公里,县城集中供热和贺祥社区电力配套工程完工,栗村110kV输变电项目投用,基本保障了用电需求。文体方面,打造乡镇精品综合文化站4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村7个,广泛开展送戏下乡等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魏县籍残疾人运动员摘取世界赛事金牌2枚、全国赛事金牌5枚。民政方面,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世博康残疾人康复中心投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改革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魏县首次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县。社保就业方面,发放低保金、养老金等各类社保资金10.2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80.1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0万元,城镇新增就业岗位7461个,失业人员再就业19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以内;输出劳务28.6万人次,实现劳务经济收入53亿元,魏县被评为全市就业创业实绩突出县。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26165元、12412元。此外,国防动员、民族宗教、邮政通讯、新闻广电、史志档案、统计物价、外事侨务、人防消防、气象地震、妇女儿童等各项事业也都得到协调发展。
——这一年,我们深入推进安全稳定整治提升攻坚战,和谐魏县建设得到新加强。安全生产方面,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食药品安全三级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食品安全扫雷等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非法加油站(点)“三清”工作中荣获第一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信访稳定方面,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圆满完成重要时段控访目标,敏感群体访得到遏制,荣获全市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方面,持续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18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78名,打掉侵财团伙12个,荣获全市严打整治先进县。启动“满天星”巡防行动和“雪亮工程”建设,县城实战勤务24小时运行,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文明创建方面,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深入开展“最美魏州人”评选活动,1人荣登中国好人榜、1人荣获最美河北人、2人获评全市道德模范、3人荣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持续推进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治理,狠刹农村高额彩礼之风,全面推进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和公益文化宣传攻坚战,居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魏县被评为省级文明县城。
——这一年,我们狠抓重点改革事项落地见效,加快发展彰显新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深化改革机制,大力实施简政放权,17个部门的162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实现划转,县行政审批专用章正式启用,实现“三十一证合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县451项政务服务事项录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年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78万件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运行,市场活力得到释放,新增市场主体25157户。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土地流转率达32%;542个村环境卫生保洁实现公司化运作。全县307个村有了集体经济收入,其中24个村被列为省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深入推进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配齐配强了开发区内设机构和人员。
——这一年,我们扭住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和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新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修订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11次,在全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政府“法治指数”不断提升。坚持民主理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代表议案和委员提案249件,满意率达98%。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办理群众服务热线1549件、县长公开电话1238件,密切了群众联系。坚持廉洁从政,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加强政策落实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整改“一问责八清理”问题1159件,审计查处违规违纪资金2100万元,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1件、处理处分74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各位代表,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2017年,我们开展的一场场战役荡气回肠,我们取得的一项项荣誉令人鼓舞。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认真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干部群众拼搏实干、锐意进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位老领导、老干部,向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在魏县投资兴业的各位企业家,向拼搏奋斗在各条战线的同志们和关心支持魏县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行百里者半九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的梦想越来越近,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稍有懈怠,我们就可能功亏一篑。一是从经济实力看,虽然各项指标连年攀升,但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和工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例,还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加快发展依然是魏县面临的首要任务。二是从产业培育看,虽然一大批好项目先后签约落地、陆续开花结果,但把这些项目培大育强、形成规模产业,依然任重道远,同时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问题凸显,矢志不渝推进项目建设,依然是魏县不可放松的核心任务。三是从城乡建设看,虽然新区建设拉开了框架,小城镇建设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拓展,但提升城市品位还有很大空间,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完善城镇功能的要求还很迫切,美丽乡村扩面提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我们依然面临巨大挑战。四是从脱贫攻坚看,虽然产业扶贫实现全覆盖,政策兜底更加有力,防贫机制已经建立,但具体细节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群众的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些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五是从重点工作看,虽然我们实行了“三个三”抓落实工作机制,但受市场、资金、环保、土地等因素影响,2017年确定的一些工作,有的推进还不够理想:新定魏线南延、蔡小庄大桥、魏县西220kV输变电、中储粮邯郸直属库魏县分库等项目进展差距还比较大,体育场、大剧院、亿丰时代广场、旧城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县医院和二院迁建等项目进展还不够快。六是从民生改善看,虽然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但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城市供热方面,由于首次集中供热时间仓促、管网老化、应急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温度还不够稳定,许多百姓挨了冻,心中有怨气;城市交通方面,由于主城区街道空间有限、人口车辆过于密集、一些群众文明交通意识缺乏等因素,拥堵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教育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县城学校“学位少”“入校难”“大班额”等问题突出,促进教育公平刻不容缓。对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各位代表,并通过各位代表向全县人民,深深地表示歉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加以解决,绝不辜负全县人民的期望!
出征2018:我们将聚焦发展,实干快干拼命干,致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时序轮替中,始终不变的是奋进者的身姿;历史坐标上,始终清晰的是改革者的步伐。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一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实干担当,以开拓进取的精神、砥砺前行的勇气,奋力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
2018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全面发展”道路,深入实施“工业立县、人才兴魏”战略,紧紧扭住“重质量、要效益”工作主线,三次产业一起抓、城镇农村统筹建、发展民生齐步走,全面加快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步伐。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确定201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全县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全部财政收入增长2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以上;出口总值完成1.27亿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环境质量达到省、市下达目标。
这些目标的确立,既充分体现了魏县奋发赶超、创先争优的决心和勇气,也充分考虑了魏县走进新时代的发展预期和趋势。围绕实现这些发展目标,2018年政府将坚持“八个聚焦”、实现“八个突破”。
(一)聚焦全面小康,在脱贫攻坚上求突破。加快脱贫、巩固脱贫、防止返贫,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我们一定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群众不富寝食难安”的强烈担当,牢牢把握“精准”要义,切实传导工作压力,真正下足“绣花”功夫,确保魏县如期脱贫出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精准推进产业扶贫。进一步完善“3+X”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发展特色扶贫产业,完成115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进一步抓好“扶贫微工厂”建设和运营管理,创新庭院式食用菌大棚等扶贫模式,扎实做好量资入股工作,用活用好“政银企户保”平台,筑牢群众脱贫增收保障。大力实施“选准一个产品、选好一个能人、建成一个园区、培育一方产业”“四个一”工程,鼓励支持各乡镇发展建设扶贫产业园区,带动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增收。二是精准实施兜底保障。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健康扶贫救助基金“四重保障”机制,真正减轻贫困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施“泛海助学”行动,加大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力度,确保“三免一助”政策落实。彻底摸清农村危房、旧房数量,对贫困户危房全部进行改造,改善贫困人口居住条件。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应保尽保。三是精准完善防贫机制。聚焦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完善“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机制,坚持县、乡、村和第三方“四级联动”,全面落实防贫保险,抓实抓好结对帮扶,深入开展“三助三办”,推动精准防贫试点工作向纵深开展,着力巩固防贫成果。四是精准推进易地搬迁。加快推进贺祥社区建设工程扫尾,稳妥做好搬迁群众选房、分房工作。扎实推进2017年启动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江庄、和顺、洪湖、远邦、户村5个社区按期竣工。谋划启动搬迁村拆迁复垦工作,同步加快“两区同建”,因地制宜发展致富产业,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脱贫光荣,光荣脱贫。今年,我们将更加注重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更加注重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提升贫困家庭脱贫基本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和服务,确保工作队真正扎根基层,切实发挥作用。
(二)聚焦主导产业,在项目建设上求突破。引进建设一个项目很难,培育发展一个产业更难,但这恰恰是魏县发展的希望所在。我们一定以“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和气魄,不遗余力把产业做大做强,强壮魏县经济腾飞的翅膀。一是把园区平台建得更优。加快开发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学校、商场、酒店等生活设施建设,建成投用开发区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谋划建设智慧园区、双创平台、融资平台、研发平台,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创新发展。建立开发区一级财政,落实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健全开发区融资体系,加快开发区安监、城管、环保、公安、税务等派出机构入驻,全面提升开发区综合管理水平,争列2018年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园。二是把规模体量做得更大。落实招商引资奖惩责任制,探索建立县、乡、企三级争跑项目工作机制,加大精准招商引资力度,充实全县项目储备库,为产业壮大升级奠定坚实基础。全年谋划储备项目100个以上,争列省、市重点项目15个以上;开工建设新兴重工绿色物流装备产业园、航天特种车辆、北京二锅头酒整厂搬迁等亿元以上项目12个;竣工投产京环纺织、恒昇机械等亿元以上项目15个;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宗申戈梅利农机、中加盘式汽车制动器、凯盛君恒药玻、台资装备制造产业园、快科电梯等项目做大做强、做出效益。以此,着力打造药用玻璃、高端农机、特种车辆、高端精密紧固件、通用航空五大特色制造产业,推动三大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三是把科技支撑做得更强。坚持创新竞进,加大财政资金补贴力度,启动院士站、博士站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开展企业研发机构认证,全县县级科技平台达到20家、市级科技平台达到2家以上。认定科技型企业7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2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申报认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1家。提升标准意识、强化标准引领,争取上级各项政策资金,指导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年新增入统企业8家以上。四是把要素保障做得更全。加强企业上市培育,使更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入开展“扶工助企”活动,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发起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开发区土地监管,加快低效停产企业清理清退,盘活资源要素,为项目入驻提供更多空间。寓服务于执法,严格落实税收政策,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税收环境。企业家是财富的创造者、创新活动的实践者,大家都要尊重、支持和爱护企业家,致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更多企业家感受到亲商、安商、富商的魏县温度,投资魏县、共谋发展。
(三)聚焦撤县设市,在城镇建设上求突破。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让城市更加舒适宜居,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疏解堵点、聚力焦点,持续开展县城建设攻坚行动,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加快撤县设市步伐。一是大刀阔斧建新区。谋划建设数字化规划平台,按照园林城标准高起点做好新区设计,加快新区建设用地收储,建成投用园林宾馆和滨河商业街,加快推进县医院新院区和天雨路、天泽路等新区道路建设,全面启动城市广场、儿童城、规划展馆、市民中心、综合性公园、第一街区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马庄村搬迁、后小寨村改造,确保新区建设全面展开。二是通脉清肺改旧城。严格用地管理,大力实施主城区违章建筑“清零行动”,为城市腾出更多空间。引进社会资金,在城区合适路段谋划建设公交换乘站、水上停车场,在县城核心区建设立体停车场;建设交通指挥中心,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科学化、智能化,对重点拥堵路段实行循环单行管控,加快打造“畅通城市”。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将梨乡大街升级改造为迎宾大道,沿梨乡大街新建5处公园,开工建设老邯大线带状公园,对兴源街、东壁路、望远街进行升级改造,对东源街、广源街、魏州路、开元路等路段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完成县城内所有背街小巷硬化升级。加快实施冀南化工片区改造,推进康疃等城中村改造,着力解决集中供热相关问题,将城区单位和小区全部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完善城市功能。健全小区管理机构,完善小区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以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河北省洁净城市为目标,大力整治市容环境,打造魏州路、梨乡大街等6条示范街(路)。以建设“智慧城市”为目标,扩大主城区免费WiFi覆盖范围,创建5G示范城市。三是提档升级优城镇。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强力推进“两违”暨“一区三边”集中整治,大打乡镇政府驻地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加快公共环卫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建设便民公厕,谋划建设一批公园、游园,全面擦亮乡镇窗口。完成所有新民居供热方式转变,竣工投用张二庄和双井污水处理厂,谋划建设回隆和北皋污水处理厂,提升小城镇环境水平。完成魏城镇、德政镇“撤镇设街”工作,启动新一轮“撤乡设镇”工作,统筹做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实施,着力打造双井、回隆、张二庄、北皋、车往等一批特色小城镇。
(四)聚焦农业农村,在乡村振兴上求突破。加快乡村振兴,既是十九大的战略部署,也是农业大县的发展需求。我们一定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编制完成魏县乡村振兴规划,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一是提升农业基础水平。继续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快实施“东水西输”,加强农村坑塘建设,整治民有干支渠27公里,发展高效节水管灌面积4.7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8.5万亩。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广轮作制度,促进农业由规模型向质量型转变。二是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鸭梨、食用菌、蔬菜种植及畜牧养殖规模,新增密植梨1万亩以上。加快魏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个乡镇至少新建一个成规模、有效益、能带动的农业园区。对“三农”队伍进行培训,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循环农业、智慧农业,聘请专业公司包装打造魏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完成魏县鸭梨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注册,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认证,推进农产品品牌化、规模化、标准化,全面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提升农业融合发展水平。全面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形成高效的技术转化机制,提升涉农企业核心竞争力,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72%。继续加强与中粮集团我买网的合作,采取“互联网+专业公司+农户”模式,加快推进魏县特色农产品进入高端市场。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推动农业融合发展。四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在魏县现代农业园区核心区和新定魏线、新从峰线沿线,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农业园区”“美丽乡村+工业园区”“美丽乡村+景区”示范基地建设,每个乡镇打造3—5个美丽乡村重点村,连线成片,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范围。整合涉农资金,实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攻坚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煤改电”“煤改气”,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五是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广桑德“全域运转”、大辛庄“七户联保”等模式,做好农村垃圾清扫、清运和处理。开展农村坑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坑塘硬化、绿化,扫除农村环境卫生死角。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施治,有序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六是提升乡域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推广土地、资金、农宅等股份合作模式,推进产业富民,努力让群众的“钱袋子”鼓起来。引进一批农业、文化、旅游、服务类项目,培育乡域特色主导产业,实现一乡一品、一村一业,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努力让村级组织的办事能力强起来。
(五)聚焦社会事业,在民生建设上求突破。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我们一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政府的大事,努力让全县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一是学有所教。落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新建县八中,扩建六中、六完小,建设幼儿园8所,改扩建农村薄弱学校26所,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和“学位少”等突出问题;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队伍管理,抓好教学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成县职教中心与第三中学分离,迁建县职教中心,加强与联想集团的战略合作,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同时,规范民办教育、关注特殊教育,实现教育全面发展。二是路有所畅。全面完成新定魏线南延,改建大牙线、蔡小庄大桥,硬化漳河南北大堤道路,开工建设新南环,改造提升牙回线、南第线、马米线等5条乡道和50条村道,实施魏大馆排水渠危桥重建及修路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加快省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新建县城公共交通枢纽中心(新汽车站),增加公交车辆及班次,在邯大线、新定魏线各建一处干线公路服务区,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能力。三是病有所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成县二院整体迁建、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建设,持续改善全县医疗卫生条件。创新“互联网+健康”服务,继续推进“医共体”、“医联体”建设,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乡镇卫生院“健康小屋”全覆盖,创建全省妇幼优质服务示范县,不断提升全民医疗健康水平。同时,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人口结构,年内完成优生检测6000对以上,创建健康家庭1万户以上。四是弱有所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推进乡镇残疾人康复站建设,完善孤儿和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着力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五是老有所养。加大社保各险种扩面征缴力度,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机制,增强医疗救助实效。加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加大“医养结合”推进力度,提升全县养老水平。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打造高标准军休服务站,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六是劳有所得。加大创业机构扶持力度,健全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500个,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输出劳务26万人,实现劳务经济收入60亿元。七是需有所供。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经济开发区和张二庄110kV输变电工程,实施好美丽乡村、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等电力配套设施项目;加快建设江水消纳工程,完成农村生活用水置换、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供水等工程,提升供水品质、保障供水安全。八是住有所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严格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下大力遏制房价高位增长势头,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规划建设一批租赁房、保障房,逐步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进城务工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九是风有所正。持续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服务监管,下大力解决农村普遍存在的索要高额彩礼问题,坚决刹住农村红白事讲排场、比阔气之风,切实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淳化民风、净化社风。
(六)聚焦文化建设,在文体强县上求突破。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两千多年的建县史,使魏县积淀了厚重的文化底蕴。我们一定创新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机制,加快繁荣全县文化体育事业,致力建设文体强县。一是繁荣文化事业。编制全县文化产业规划,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力度,争创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谋划建设魏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启动建设魏县文化艺术中心,建成投用新气象站暨气象科普馆,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大运河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筹建魏县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和“魏之水”博物馆,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做出魏县贡献。强力实施“4141”文化工程,提升基层文化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欢乐乡村”、送戏下乡、非遗展演等文化惠民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发展旅游产业。抢抓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契机,加快编制《魏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事业提档升级。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加强景区公厕、停车场、服务区等旅游设施建设,发展一批农家乐、民俗客栈,继续举办好梨花节、采摘节等生态旅游活动,着力推动季节游向周末游、生态游转变,不断提升旅游效益。三是提升体育水平。建设梨乡水城体育中心和玉泉河、天河沿岸健身长廊,大力培育社会体育组织,不断完善全县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大力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推动足球、象棋、围棋等进校园,打造体育特色学校。着力办好中小学生运动会、太极拳展演和民间体育竞技活动,浓厚全民健身氛围,提升全县体育水平。四是推进文明创建。深入推进全民教育,创新开展各类诚信评选、“最美”评选和创新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教育基地和“同心圆”微信矩阵作用,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情操,凝聚共同的价值追求,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和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文明创建,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
(七)聚焦环境治理,在生态建设上求突破。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魏县的梨乡水城,既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也是几代人苦心经营的不易成果,我们一定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以征收环保税为契机,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综合措施,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推动魏县绿色发展。一是努力让天更蓝。坚决落实“大气十条”,充分发挥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大气办的作用,严格实施好“1+27”方案,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持部门牵总、乡镇负责,全力取缔“散乱污”企业,大力开展交通干线两侧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二是努力让水更清。深入实施“水十条”,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环城水系提档升级工程,堵死所有河湖排污口,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行政执法监管,依法打击破坏水利设施行为,实现河湖水系清洁优美。三是努力让地更绿。全面实施“土十条”,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有序修复污染土壤。持续推进环城、环水、环村林带建设,突出抓好道路绿廊建设,重点打造邯大线、定魏线、从峰线、大牙线等主要交通干线绿色廊道精品。全力抓好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园林式开发区、花园式企业,使“绿美魏州”成为“美丽邯郸”的样板。
(八)聚焦风险防控,在平安建设上求突破。稳定是发展的基础。魏县县大人多、社情复杂,加快魏县发展,我们一定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防范化解风险为统领,全面落实综合维稳领导责任制,确保全县大局稳定。一是化解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狠抓全县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强化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防控社会风险。全面完成“雪亮工程”,组建公安大数据应用中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抢盗骗”等各类违法犯罪。完善县乡村三级“大民调”机制,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重点治安地区“两个排查”,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坚持化解初访、解决积案,依法打击违法信访,全力维护信访稳定。三是防范金融风险。把金融风险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潜在风险之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搭建防控平台,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摸清底数,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有效降低各类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践行诺言:我们一定履职为民、开拓创新,为建设区域次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的梦想,“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担当新的使命,我们一定更加注重政府自身建设,持续提升驾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高擎政治之旗。“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一定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党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政府工作就推进到哪里。我们一定推进政府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胸怀为民之心。人民群众满意是政府工作的第一遵循,我们一定善于走进群众、敢于直面群众,及时回应民众诉求和社会关切,始终做到知民所想、思民所盼、解民所忧。今年,政府系统的干部都要拿出一半以上的工作时间,到基层开展调研、到一线解决问题,切实保持与群众的常态化联系。我们一定干好承诺的民生实事,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抓好县长信箱和县长热线工作,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三是履行法治之责。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第一准则,我们一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们一定继续坚持好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一如既往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县政府重要会议,深入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升政府法治水平。我们一定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
四是恪守廉政之要。廉政建设是政府工作的第一保障,我们一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今年,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坚定不移惩治各种形式的腐败,用制度和机制维护政府系统的清正廉洁形象。
五是创新改革之举。改革是新常态下加快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一定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城管体制改革以及金融、科技、供销社等专项体制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我们一定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力开展好“双创双服”活动,努力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我们一定抓实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农民工人员返乡创业等国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创造既符合县情实际、又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为改革提供更多的魏县智慧。
六是弘扬实干之风。务实实干是政府工作的第一要求,我们一定发扬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加快魏县发展,对做出的决策和部署的工作,一件一件分解细化,一项一项跟踪问效,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对此,政府系统将高举问责利剑,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贻误魏县发展的人和事,严肃问责、绝不手软,努力使“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风气。
各位代表,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魏县的今天,天时、地利、人和,万事俱备;今天的魏县,心齐、气顺、劲足,蓄势待发。我们一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敢地挑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以永不懈怠、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为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政府智库建设的意见
魏政规〔2018〕1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河北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冀办发〔2015〕37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智库建设的意见》(邯政规〔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政府智库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情况、开拓新视野、理清新思路、找准新路径,开创新时代魏县发展新局面,必须加强智库建设,借脑借智,为政府应对各种挑战、突破发展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智力支撑。要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切实认识到,加强智库建设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支撑,是提升我县软实力的内在要求,是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的智力保障,是开创我县转型发展新局面的重要举措。
二、智库建设
智库建设要坚持高端定位、高起点推进、高水平建设,统筹整合优质资源,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智库专家的高端智囊作用,为政府决策出主意、献良策,提供理论支撑、科学依据。
(一)智库基本职能
1.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等重大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工作会议报告等重要文件,以及县政府其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开展前期研究、咨询论证、评价分析、讨论修改,提出科学可靠的参考意见;
2.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进行超前预测和研究,提出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3.对我县城建、环保、水利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领域中,事关全局的重要方案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与论证,提供可行性建议和科学依据;
4.参加由县政府及其部门组织的其他决策咨询活动,承担县政府领导交办课题或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其他研究工作。
(二)智库基本构成。建立由“政府智库顾问+特聘专家+入库专家”构成的高端专家团队。
(三)专家选聘原则。智库专家选聘要符合维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造诣高、社会影响大、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要求,要选聘那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深刻,创新能力强、理论与实践结合能力强、决策咨询服务能力强、决策服务成果质量高的专家。要特别注重选聘那些有区域发展实践经验和实战能力的专家。专家团队要形成综合性与专业性、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知识结构。
(四)专家选聘分类。依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在县域经济与产业结构、现代农业、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金融与资本市场、科技创新与平台建设、教育与人才培养、智慧城市与大数据、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文化旅游等9个方面选聘专家。
(五)专家选聘数量。从著名专家和对智库管理运营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中聘请政府智库顾问2名;从重点行业领域中学术造诣深厚、实操经验丰富的退休领导和知名专家中,聘请政府特聘专家20名;从精力充沛的党政机关退休人员、年富力强的教研人员和行业领军企业中聘请若干名入库专家。要从政界、业界、学界多渠道选聘,坚持县领导推荐、部门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专家聘任名单由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县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管理机制
(一)构建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制定《魏县人民政府智库工作管理细则》,建立健全智库发展内部管理机制,构建科学的智库评价机制与评价体系,引领智库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二)构建完善研究运行机制。鼓励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推进智库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对市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的规划、统筹和管理,建立研究课题发布平台,提高重大问题研究的组织化程度,为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活动提供方向性指引。建立科学规范的课题立项机制,实行智库持续关注、长期跟踪研究的长效机制。
(三)构建完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建立智库成果收集整理、审核报送、成效反馈制度。积极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通过专报、快报等内部报刊以及现代通信手段,依据成果所属领域、重要程度、涉密情况等因素,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送,提高转化效率。
(四)构建完善成果评价激励机制。对智库研究成果进行独立性、权威性评估和认证,完善以创新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建立一套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评价激励机制。
(五)构建完善智库交流合作机制。加强智库成果对外交流和传播平台建设,定期举办魏县智库咨询活动,提升我县智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建立与省市内外知名智库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省市内外智库平台对话,更多地与省市内外著名研究机构共同合作开展重大项目研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智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一名副县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政府办公室1名正科级干部担任。成员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农牧局、县水利局、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文广新体旅局以及魏县一中、魏县职教中心负责人组成。智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智库建设的重要决策、专家选聘、组织领导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设立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智库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执行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1名副科级干部担任。智库办公室主要负责智库管理与日常运转,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年度智库咨询工作计划和课题指南;及时向智库成员传达县政府提出的咨询任务和要求;组织智库成员参加必要的考察、咨询及调查研究活动,为专家在魏县的调查研究活动提供有效服务。智库办公室如需增加工作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调剂解决。
(三)落实专项经费。县财政安排预算100万元,设立县政府智库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决策咨询研究,并建立智库专项经费使用制度。
(四)完善服务条件。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调剂智库办公室的办公用房,妥善安排好智库专家在魏县调研的吃住行等问题。智库办公室要为专家提供开展咨询工作的基本资料与信息、场地及设备等必要条件。相关部门要与政府智库建立有效对接机制,积极配合智库专家和智库办公室开展工作。
附件:1.魏县政府智库工作管理细则
2.魏县政府智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附件1
魏县政府智库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智库建设,更好发挥智库专家团队对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智力支技作用,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 智库管理与服务机构
第二条 智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智库的重大决策、专家选聘、组织领导和运行管理。其中组长提出智库建设的指导思想;常务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智库的工作运转;其他副组长主要负责智库专家之间的沟通、智库规划与计划。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主要负责智库专家与部门工作和重大专项工作研究的衔接。
第三条 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月例会制度,也可根据工作任务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部署智库咨询工作重大事项。智库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政府智库顾问和特聘专家全体会议,主要就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县政府重大决策、智库重大课题和事项,与专家沟通协商。
第四条 智库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和智库专家服务机构,主要负责智库管理与日常运转。
第三章 智库工作运行机制
第五条 会商沟通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智库专家参与相关的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定期举办县领导与智库专家座谈会,由县领导讲解思想、交办课题,架起专家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在重大决策制定和贯彻时征询专家意见。与专家的对接活动可采取会议座谈、书面沟通、专题研讨、委托课题、个别访谈、方案论证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六条 咨询论证机制。智库专家参与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草拟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行政机关应及时为咨询论证专家提供该决策方案的起草说明,包括该决策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该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等相关信息资料。参加咨询论证的专家应当根据咨询论证要求,从其所属专业角度对重大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方面提出咨询论证意见,也可以针对重大决策方案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重大决策方案涉及环境安全、公共安全等事项的,还应当由专家对该重大决策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和风险进行评估。
第七条 部门对接机制。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智库办公室开展工作,报送部门年度智库咨询工作计划、课题计划及临时性咨询事项,为智库专家开展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安排相关活动。要在政策法规制定、重要文件起草、重大项目论证及风险评
估等方面,高度重视、认真吸纳智库专家团队提出的咨询建议,并及时反馈采纳和运用情况。要把有关部门与智库专家的对接及效果纳入部门年终总结考核范围,以此促进有关部门的科学民主决策,养成借力智库、倚重智库的良好习惯。
第八条 报送评估机制。建立一套高效顺畅的成果报送和传递制度。定期印发《智库决策参考》,将各项研究成果以及专家提出的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咨询意见或建议,通过直接报送成果、编写《智库决策参考》等渠道报送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依据成果质量、领导批示、服务内容、部门对接、企业咨询、服务绩效、人才培养等,对智库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和绩效考核。
第四章 智库办公室工作职责
第九条 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制定智库中长期研究规划、年度咨询工作计划,及时向智库成员传达县政府提出的咨询任务和要求,总体安排县政府各项咨询任务的综合协调。
第十条 依据县政府的核心工作,研究提出决策急需的重点研究任务,并在充分征求县政府领导、部门领导和专家意见基础上,编制发布课题指南。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实施智库的重点咨询课题研究工作。负责组织跨部门、跨行业重大课题的咨询工作。组织协调智库专家开展调研、考察和咨询论证;收集、整理、报送咨询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咨询成果采纳情况反馈给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和智库专家。跟踪专家调研咨询进程,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为智库专家提供有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会议材料和统计资料,特别是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统计及动态分析材料。通过及时传送重要文件、信息、数据,为专家咨询做好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 为专家在魏县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提供有效服务。组织智库专家参加有关会议、公务考察、调研咨询等重大活动,参与重要文件起草、修订等工作。鼓励智库专家来魏县召开重点和热点问题研讨会、座谈会和沙龙,协调智库专家就研究专题与分管县领导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交流活动。为智库专家开展研讨咨询等活动提供条件和场所。
第十三条 建立魏县政府智库与上级智库、域外智库,特别是京津地区智库的交流联系。借助智库专家资源,针对魏县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机遇、措施等问题开展联合攻关。着力构建服务需求、问题导向、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多学科交叉、多层次开放的智库协作机制。
第十四条 完善以创新和贡献为导向的智库成果评价办法,组织专家开展对智库研究成果的评审,对优秀智库课题进行重点奖励,充分体现智库研究成果的价值。
第十五条 完成县政府智库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五章 智库专家工作内容与待遇
第十六条 围绕县政府核心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提炼研究方向;按照县政府交办的研究任务,集中优势力量攻关;按照服务决策、适度超前的要求,根据自身研究专长和优势,形成持续跟踪研究的长效机制。
第十七条 对县政府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开展咨询论证,主要采取会议咨询和函审咨询两种方式。会议咨询指智库专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以及其他专题会议上,提出咨询论证的意见和建议,咨询意见经记录整理后存档。会议咨询也可采取网络、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函审咨询指智库专家以书面形式对决策或项目进行咨询论证。需要进行函审咨询的部门、单位,应向智库办公室提出咨询论证申请,同时提交项目的详细资料,由智库办公室一并送达智库专家。
第十八条 积极参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论证会、座谈会等活动,拓宽决策咨询服务的方式和范围。鼓励智库专家团队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研究,提高政策研究和分析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准确性。围绕魏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数据平台获取资料,为决策咨询研究提供科学依据和坚实支撑。
第十九条 政府智库顾问和特聘专家应按时参加每年2次的智库全体专家会议,政府智库顾问和特聘专家及其团队每年在魏县调研时间不少于20天,每年提供的包括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决策建议在内的成果总体不少于2篇。政府智库顾问和特聘专家及其团队在魏县开展决策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5次。智库专家完成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建议,应主题鲜明、分析深刻、对策具体、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第二十条 智库专家课题分自选申报课题、课题指南课题、领导交办课题和特别委托课题。各类课题均有单独的课题经费。各类课题均由智库办公室与课题承担专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协议要标明课题研究目的、质量要求、社会效果、完成时间等内容。课题承担人应按协议提供完整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按规定时间结项。
第二十一条 智库专家应起到对本地专家队伍的引导、带领和培养作用,智库专家在魏县的调研活动和课题研究过程中,应适当加入本地研究人员,逐步培养一批能够深入研究魏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本地专家队伍。
第二十二条 政府智库顾问根据工作量大小,每人每年工作津贴1-3万元。特聘专家和入库专家报酬主要为参加咨询活动津贴和课题经费,咨询活动津贴按照国家部委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经费依据课题签约合同执行。除了有经费课题的研究活动外,智库专家到魏县出席各种活动,相关报酬根据情况由智库办公室提议,由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未完成全年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数量的专家,适度减少工作津贴支付。全年未参加智库活动又未提出任何建议的,不再支付专家津贴,并作为下期是否连任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智库专家为我县作出突出贡献,解决重大发展或重大技术难题,应给予重奖,资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智库办公室提议,报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专家应享受的工作报酬和成果奖励,智库办公室要及时支付。
第六章 智库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智库经费实行财政专项拔付。按照“稳定支持、专款专用、绩效导向”的原则,智库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计划。智库办公室要建立规范、透明和有效监管的经费管理机制。县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可纳入智库经费支出的项目包括:咨询论证会议支出、调研考察支出、咨询课题经费支出、对智库专家优秀智力成果奖励支出、政府智库顾问和特聘专家津贴支出、智库办公用房租赁费和水电费等相关支出、智库办公室办公支出等。
智库专家承担重大课题研究,所需课题经费由财政单项列支。
第二十六条 包括政府智库顾问和特聘专家、入库专家在内的智库专家承担自选申报课题、课题指南课题、领导交办课题和特别委托课题的,由智库办公室提出课题经费资助标准、办法和金额,由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从智库专项经费中拨付。课题经费专项专用,如计划有变,应向智库办公室报告,在课题完成或活动结束后,向智库办公室说明经费使用情况,并按规定接受审计。
第二十七条 智库专家在魏县自主开展或与部门联合开展的决策咨询活动,可以向智库办公室申请经费并由智库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费申请报告应列明课题、活动范围、经费预算。
第七章 智库履责制度保障
第二十八条 建立智库专家个人诚信履责制度,县政府和部门的重大决策在未向社会公开前,参加咨询论证专家不得私自向社会透露;县政府和部门向智库专家报送的内部材料或带有密级的材料,专家不得向社会公开;智库专家受县政府委托或资助的研究课题成果,未经县政府授权不得公开发表,对课题成果中涉及国家安全、科技机密或商业秘密的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发布。专家在咨询论证过程中未能尽到保密义务、谋取私利或存在其他严重违规情形的,应当记入专家诚信档案中,并取消其继续担任我县智库专家资格。
第二十九条 建立政府及相关部门与智库的有效对接制度和机制,促进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智库专家和智库办公室开展工作。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智库专家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活动,如有采用不当或违法方式阻挠、干预专家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活动的,不履行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责任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三十条 建立完善智库工作奖励制度,鼓励智库专家的研究工作与魏县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开展可持续的、系统的调查研究。按照决策咨询成果的前瞻性和创新性、系统性和深刻性、实操性和实效性等指标评选优秀成果奖,按照参加调查研究、咨询活动次数和活动绩效等指标评选优质服务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和竞争机制。
附件2
魏县政府智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樊中青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常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王瑞岭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刚 县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成 员:张瑞荣 县政协副主席、第一中学校长
祁保平 县政协副主席、县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局局长
姬海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路金锋 县财政局局长
石书庆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法青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永军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延涛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志强 县农牧林业局局长
连福举 县水利局局长
张晶莹 县金融办主任
吕瑞峰 县科技局局长
路耀斌 市环保局魏县分局局长
刘 猛 县文广新体旅局局长
高世魁 魏县职教中心(第三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瑞岭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刚同志兼任。
魏政规〔2018〕2号
为规范我县出租车营运经营行为,保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共建文明城市。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出租车市场营运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营运出租车必须在显著位置放置统一监制的服务监督卡及相关车辆标志,字迹清晰明显。
二、所有营运车辆必须确保计价器完好,计价器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营运。
三、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必须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守法经营、规范运营,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起步打表,按表收费,并须出具发票;杜绝拒载、不打表、乱收费、故意绕道等违规经营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出租车企业必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随车携带相关证件,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依法严厉打击电动车、代步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六、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不使用计价器的、不出具发票或出具不符合规定票据的,将对违规驾驶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依法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七、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乘客可拒付车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乘客自觉乘坐合法出租车,当发生违规、侵权行为时,如实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八、为确保出租车营运市场合规合法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将对营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打造良好行业形象。
举报电话:0310-3507403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告
魏政规〔2018〕3号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邯郸市商品房销售监管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房地产广告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的广告。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二)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应当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预售方案、一房一价等相关资料。
(三)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不得超出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价格对外销售,不得哄抬房价,不得以捆绑搭售或
者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房和服务价格。
(四)新建商品房预售,除按规定可免除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外,必须将预收款交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10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备案。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挪用。
二、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预售商品房的,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住建部门备案。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
三、关于对违规预售商品房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未取得相关证件销售房屋,涉嫌非法集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捏造散布谣言,引起社会恐慌气氛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未取得相关证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性质费用的,属违规预售行为,由住建部门责令整改,退回已收款项,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自行发布的墙体、围挡、传单等违法广告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取缔。
(五)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按规定实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或进行价格欺诈、捆绑消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六)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或代理不具备预(销)售条件商品房的,由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将预售款交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不按规定及时进行合同网签备案的,由住建部门暂停系统网签,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
四、对违反商品房预售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政府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直至清出房地产市场。
五、广大消费者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对因购买五证不全或没有五证的商品房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消费者自行负责,广大消费者要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广大消费者应妥善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如遇有涉及执法权限职能划转等新政策出台,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魏政字〔2018〕2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魏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3日
魏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省政府《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发〔2017〕3号)及市政府《邯郸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邯政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坚持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的原则,明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促进土壤与大气、水污染协同治理,严控新增污染,减少污染存量,提升土壤环境承载力;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系统实施分类别、分用途管理,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技术、政策、法治和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全县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第一阶段目标:在2017年的工作基础上,2018年,全面启动农用地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第二阶段目标:到202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工作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在分析整合相关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为重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牧等部门已有调查数据,确定详查范围,按照省统一要求和邯郸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组织开展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2020年底前掌握我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等各负其责,各乡镇(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全县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整体规划,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牧等部门现有资源,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引导企业完善自行监测能力,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监测。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逐步启动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2018年底前,结合土壤详查情况,按要求设置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工作。2020年底前,综合考虑农用地利用方式、地形地貌、集中连片度、土壤类型、区域产业结构布局等因素,逐步完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全县土壤监测体系。(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农牧局等各负其责)
3.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深化“智慧环保”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土壤环境数据整合集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存储、大数据集成等信息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资源利用和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水平,2020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土壤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等各负其责)
4.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要求,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将农用地按污染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要求制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类别划分工作方案,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逐步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定期进行更新,并对不同类型的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开展评估。(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农牧局牵头,县林业局等各负其责)
5.加快建立优先保护制度。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的基础上,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结合土地整治城乡规划,围绕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法修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城乡规划,对选址特殊、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优先保护类耕地的,按规定报批,此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2018年底前,按要求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标准农膜使用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切实保障优先保护类耕地质量。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受让方和出让方要对土壤环境质量及修复保护工作进行约定,受让方要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实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措施。(县国土局、县农牧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各负其责)
6.着力提升安全利用水平。根据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类型与程度,结合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城乡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阻断或减缓污染物进入食物链,降低农产品超标的风险。加强技术培训和示范指导,提高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户参与土壤环境保护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及时掌握土壤质量和农产品质量状况。2018年底前,制定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县农牧局牵头,县国土局等各负其责)
7.全面落实严格管控措施。对重度污染耕地制定严格的用途管制措施,加强风险管控,涉及重度污染耕地的乡镇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明确界限,设立标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2018年底前,按要求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完成省、市下达任务,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县农牧局、县林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等各负其责)
8.加强其他农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农药使用量,鼓励推广生物农药、引诱剂等鼠虫病害绿色防控技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将重度污染的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建立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制度,检测超标的禁止进入食用领域,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确保林地、园地安全利用。(县农牧局、县林业局负责)
(三)强化建设用地用途管控,防范城乡人居环境风险
9.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对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排查,掌握其特征污染物、原排放方式、扩散途径以及敏感目标等。建立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的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及时更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化工、制药、印染、制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县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对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在环境保护、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农牧局等各负其责)
10.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建设用地用途管理,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县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县国土局牵头、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水利局等各负其责)
11.严格用地审批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应当进行治理与修复,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治理与修复后不能满足新的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应的规划、供地、建设等审批手续。(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环保局等各负其责)
(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1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强化土壤环境调查,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明确防范土壤污染具体措施,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环境造成新的污染。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对排放重点重金属的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涉重金属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替代。对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升的区域,停止审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提供土地。(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各负其责)
13.加大涉重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大对涉重金属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提高相关行业准入条件,鼓励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改造,完善信贷、用地、环保准入要求和淘汰资金奖补政策,鼓励过剩产能企业主动退出。全面清理整顿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污设施差的小型企业,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制革、电镀、铅酸蓄电池等生产项目。根据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分年度淘汰方案,于每年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暂停其新增涉重金属建设项目审批。推进含铅涂料的淘汰工作。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禁止落后产能向农村地区转移。(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各负其责)
14.科学有序开发未利用地。未利用地的开发,应当符合土地整治城乡规划,经科学论证与评估,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县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拟开发为建设用地的未利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县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县国土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等各负其责)
15.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控。加大向坑塘、荒地等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责令有关企业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受污染的未利用地,采取隔离、阻断、清理、修复等措施,控制污染范围扩大,逐步减缓污染程度;暂时难以修复治理的,应明确监管的责任主体,采取封闭污染场地,限制人员进入,禁止农业生产、商业开发等活动。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发未利用地、影响生态环境的,依法严肃处理。(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等各负其责)
16.强化空间布局优化与管理。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加快推进重点行业统一规划、集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现园区化、专业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加大重点行业空间布局调整力度;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2018年底前,依法搬迁或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化工、电镀、制药、印染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县发改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等各负其责)
(五)突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综合防控土壤环境污染
17.实施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测。列入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照省、市有关技术规定,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等各负其责)
18.深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强含重金属废水车间排放口和含重金属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与管理。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优先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材料及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业锅炉等行业在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中,加强对重金属、苯系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协同处置。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排放量下降率达到上级要求。(县环保局牵头,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各负其责)
19.提高工业废物处置水平。全面整治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到2020年,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轮胎、废塑料、废旧机械等的回收处理活动,建设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和集中加工处理园区,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工艺,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牵头, 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等各负其责)
20.规范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企业调查,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要根据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并向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活动,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活动的管理,依法严惩随意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为。(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各负其责)
21.防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化工、电镀、制革、制药、印染、等行业企业在拆除前,要制定原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中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出具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监测报告,报县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并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待生产设施拆除完毕方可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拆除物,须按照有关规定安全处理处置。(县环保局、县工信局牵头、县安监局等各负其责)
22.健全垃圾处置体系。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安全处置,到2020年,城市垃圾分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体系基本形成,纳入强制分类范围的生活垃圾收集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严禁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有毒有害垃圾等向指定场所以外的乡村倾倒或填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规划、管理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扩大农村环境连片规模整治成效。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点),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2017年底前,全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规范有效处理。鼓励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农工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农牧局等各负其责)
23.推进污水污泥同步治理。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严格监控重点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指标,防范对土壤造成污染。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情况排查,规范污泥处理处置,杜绝违法倾倒污泥等现象,防范污泥二次污染。严禁将污泥直接用作肥料,禁止不达标污泥就地堆放,结合污泥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逐步取消原生污泥简易填埋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方式。2017年底前,现有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污泥处理设施达标改造。(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等各负其责)
24.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鼓励使用有机肥、绿肥种植,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加强对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控,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预警能力。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工作目标,到2018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8%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38%以上;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县农牧局牵头,县供销社等各负其责)
25.严格控制灌溉用水水质。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督监测,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加大农村坑、塘、沟、渠污染治理,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2018年底前,全部实现农田灌溉水质稳定达标。(县水利局牵头,县农牧局等各负其责)
26.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探索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和处理处置体系试点建设。逐步推行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逐步淘汰铝箔包装,鼓励使用水溶性包装;逐步淘汰小容量和非标准型包装,鼓励使用大容量包装。(县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供销社等各负其责)
27.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广高标准加厚地膜,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的行为。因地制宜设置农用薄膜废弃物回收点,支持建立一批残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逐步形成“农户收集、网点回收、企业加工”的残膜回收利用体系。按要求开展废弃农膜回收试点工作;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县农牧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质监局、县供销社等各负其责)
28.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废弃物进入农田。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2019年底前,全县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依法取缔。推进养殖密集区域分散养殖适度集中、集约化经营,实施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按要求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集成推广畜禽养殖清洁化生产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县农牧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负其责)
(六)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29.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土壤环境坚持风险管控,确保安全利用,确需进行修复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担责”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县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局等各负其责)
30.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城乡规划编制,明确分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农牧局等各负其责)
31.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工程。结合市、县土壤环境相关调查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等,以受污染耕地为重点,确定辖区治理修复重点区域,通过试点示范,有计划地推进治理与修复工程项目实施,分年度组织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2017年起,根据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需要,分年度组织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省、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目标任务。(县农牧局、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各负其责)
32.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组织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规划局等各负其责)
33.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环保局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由责任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治理修复效果进行监测评估,评估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等各负其责)
(七)加快修复技术体系研究,促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34.促进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完善土壤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相关环保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采用“互联网+”模式,有效链接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与用户,促进专业机构的强强联合,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专用设备制造等产业链条式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人员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定期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单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县发改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负其责)
(八)创新经济激励约束机制,构建污染防治政策体系
35.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在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县财政局要通过整合统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相关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修复任务和试点示范工作等。研究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奖励政策,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予以适当奖励。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经济补偿政策,对因替代种植或者实施轮耕、休耕、禁种、结构调整等措施导致的农户损失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必需的业务经费,由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县水利局等各负其责)
36.拓宽土壤保护融资渠道。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要统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第三方治理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应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供销社、人行魏县支行等各负其责)
37.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将重点行业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加大对未投保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罚力度。在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协调下,2018年底前,列入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名单的投保率不低于50%。建立完善的环境鉴定损害评估机制,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环境损害鉴定评价,确保赔偿补偿资金及时到位。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体系。(县环保局、县金融办等负责)
38.强化金融信贷杠杆作用。积极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加大对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企业环保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根据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信用等级公布。对于“绿牌”、“蓝牌”企业,在符合国家产业、信贷政策条件下,给予金融信贷支持;对于“黄牌”企业,严格贷款条件;对于“红牌”企业,不予新增贷款。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县环保局、人行魏县支行牵头,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等各负其责)
(九)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执法
39.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调查取证、快速检测等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监控等执法装备,保障环境执法监察用车,充分利用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提高环境监管效率;依托全市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数据采集、合成和综合利用能力,强化信息化等高科技手段在土壤环境执法领域的应用,提升环境监管执法精细化水平;根据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制定土壤环境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每3年开展一轮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与管理培训。(县环保局牵头,县财政局等各负其责)
40.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开展环境保护、公安、国土资源、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监管等部门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转运及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禁止企业在废水、废气、废渣处理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对列入重点行业企业的每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专项执法工作,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公开曝光违法企业名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违法企业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提高执法威慑力。(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工信局等各负其责)
41.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根据辖区内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土壤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依规公布信息。重点行业企业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土壤污染防治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以危险品倾倒、化学品泄漏、地表水污染等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物种类鉴别和快速检测、土壤污染事故损害鉴定与评估、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等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等各负其责)
四、保障措施
4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全县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政策措施,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本工作方案的主体,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治理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县环保局牵头,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各负其责)
43.严格目标评估考核。每年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以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县审计局负责土壤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环保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各负其责)
44.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相关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分解量化目标任务,通过建立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等部门间信息沟通、规划统筹、协调会商、联动执法、跟踪问效等制度,实现资源共享、污染共治、管理共抓,形成权责一致、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土壤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农牧局、县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45.落实企业治污责任。自2017年起,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列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的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有关企业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污染治理责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要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要加强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风险排查、评估和防控,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国有企业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推动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从业人员行业自律机制。(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局等各负其责)
46.完善奖惩机制。对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约谈有关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由负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职责的工作部门区分情节轻重,提出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材料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做出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县委组织部、县环保局牵头、县监察局、县人社局等各负其责)
47.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制作挂图、视频等形式,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广泛宣传土壤环境保护有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依托中小学粮食安全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环境公司、环保志愿者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组织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减少含镉汞电池、含汞荧光灯、含汞体温计等对土壤环境有害的生活日用品消费,实现分类收集和安全处置。(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农牧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各负其责)
48.强化土壤环境信息公开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按要求编制土壤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发布本地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列入重点行业企业的依据有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健全举报制度,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来信来访、网络平台、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监督和举报环境违法企业和行为。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环境企业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农牧局等各负其责)
49.开展对土壤违法行为的公益诉讼。鼓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法对污染土壤环境、损害群众健康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鼓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对因土壤污染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监督工作。(县检察院、县法院牵头,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等各负其责)
附件:1.魏县重点行业企业名单
2.魏县关闭或搬迁企业名单
3.魏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核实点
附1
魏县重点行业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
地理坐标 |
所属行业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1 |
魏县誉皓实业有限公司 |
魏县 |
114°56′48″E |
化工 |
7200 |
附2
魏县关闭或搬迁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
地理坐标 |
|
1 |
邯郸冀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魏县 |
114°57″20″E 36º 21′20″N |
附3
魏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核实点位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行业类别(小类) |
生产情况 |
规模 |
备注 |
|
魏县华冶铸造有限公司 |
牙里镇牙北村 |
炼铁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天祥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张二庄镇南刘庄村 |
颜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启辉涂料有限公司 |
洹水大道 |
涂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鑫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工业园区 |
铝冶炼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双辉漆业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工业园区 |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广奥化工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工业园区 |
涂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龙宇油脂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西烟村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河北金钻涂料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工业园区 |
涂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河北佳邦漆业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涂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河北省魏县吉通化工有限公司 |
魏城镇南温店村 |
染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河北魏县康达铁合金有限公司 |
魏都南大街 |
铁合金冶炼 |
否 |
小规模 |
|
|
河北真谛科技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涂料制造 |
是 |
小规模 |
|
|
瑞祥油脂化工厂 |
张二庄镇南闫庄村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旺发化工有限公司 |
牙里镇定魏线东侧 |
人造原油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垃圾处理厂 |
县经济开发区 |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鹏达铝业有限公司 |
双井镇双南村 |
铝冶炼 |
是 |
小规模 |
|
|
魏县北奥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南闫庄村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冠腾助剂制造有限公司 |
前大磨乡和顺会村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金海金属碳素有限公司 |
牙里镇胡村店 |
铜冶炼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金耐驰润滑油厂 |
魏都南大街南段路东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广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大马村乡西北村 |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河北魏县三祥金属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中烟村 |
铝冶炼 |
是 |
小规模 |
|
|
邯郸市国精涂料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中烟村 |
涂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邯华涂料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中烟村 |
涂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华成石油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凯米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化学农药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臻和油脂有限公司 |
牙里镇西南庄村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邯郸市太行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开元路西段 |
化学农药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华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中烟村 |
铝冶炼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源大化工有限公司 |
车往镇魏西村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魏县银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张二庄镇工业园区 |
铅锌冶炼 |
否 |
小规模 |
|
|
河北魏郡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天龙建材市场院内 |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否 |
小规模 |
|
|
河北聚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金属表面处理 |
否 |
中规模 |
|
|
魏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
县经济开发区 |
污水处理厂 |
否 |
中规模 |
|
|
河北王派车业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金属表面处理 |
否 |
中规模 |
|
|
河北双枪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金属表面处理 |
否 |
中规模 |
|
|
邯郸远洋实业集团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金属表面处理 |
否 |
中规模 |
|
|
魏县尚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环境卫生管理 |
否 |
中规模 |
|
|
邯郸市豪天电动车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金属表面处理 |
否 |
中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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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健康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细则》的
通 知
魏政字〔2018〕7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健康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细则》已经2018年1月22日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魏县健康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细则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托底“四重保障线”保障救助体系,全面提高我县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根据《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魏政字〔2017〕3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健康扶贫救助基金额度
根据《魏县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实施方案》精神,县政府设立“政府健康扶贫救助基金”,每年由县财政列入预算300万元作为健康扶贫救助基金,专项用于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5类贫困群体的健康保障救助。
二、健康扶贫救助基金保障救助对象范围
县政府健康扶贫救助基金重点保障救助以 下群体: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四)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
(五)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符合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等。
三、健康扶贫救助基金使用情形
县政府设立“政府健康扶贫救助基金”,用于政府托底医疗救助保障以及应急(个案)救助保障等。具体使用情形如下:
(一)对于在县内和县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已享受三重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仍然花费高额医疗费用,且根本无经济能力治疗疾病的,县财政对其自付的医疗费用进行全额救助。
(二)对于在县内和县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已享受三重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仍然花费高额医疗费用,但根据自身经济收入可能会致贫返贫的,县财政对自付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80%的比例进行救助。
(三)自付费用均为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合规医疗费用中的自付部分。
四、救助对象认定及健康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程序
(一)救助对象认定
1、县扶贫部门负责认定保障救助对象中的第1类人员。
2、民政部门负责认定保障救助对象范围中的第2类、3类、4类(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的认定除外)人员。
3、民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人社部门医保经办机构认定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
4、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会同民政部门认定第4类人员中低收入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
5、人社部门负责根据县扶贫、民政、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认定后人员名单,汇总提供医保报销数据及个人自付费用情况。
6、各乡镇政府和扶贫部门负责贫困人员摸底调查,确定救助保障对象实际状况。
(二)健康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程序
2017年救助程序。2018年2月5日前,由县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将认定后的人员名单报至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由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汇总人员名单中2017年住院报销及个人自付费用情况,并将汇总后的住院报销及个人自付费用情况反馈给县扶贫办,由扶贫办负责将人员名单发到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摸底调查,通过筛查、评估、初审、公示(在村公示不少于三天)等程序核定,摸清根本无经济能力看病就医和可能会因病致贫、返贫两种贫困人员的详细情况,由各村委会认定后报乡镇,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复核后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汇总报至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由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确定救助数额。
2018年起,每半年实施救助,救助程序同上。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由县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将认定后的人员名单报至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由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将人员费用汇总情况反馈给县扶贫办,扶贫办于2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发到各乡镇,各乡镇于5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结果及个人邮政银行账号报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确定救助方式及数额。
(三)受助人员的支付方式
由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确定救助数额后,负责向县财政部门写申请拨付救助基金报告,由财政拨付资金后,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
五、健康扶贫救助基金的监管和运行
(一)县财政部门负责每年将300万元基金列入年度预算,据实拨付,保证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定期分析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研究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具体负责健康保障基金数额的核算、审批,确保按时报县财政部门审批支付;负责对受助人员救助情况记账管理,并对相关档案妥善保存。
(三)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医保基金、救助资金和各类补助资金进行审计。
附件:魏县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核查申请表
附:
魏县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核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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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救助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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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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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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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住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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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患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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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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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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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保障后个人自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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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及生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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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救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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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委 会 认定意见 |
(公章) 认定人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 认定意见 |
(公章) 主管副职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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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 贫 办 认定核查 意 见 |
(公章) 主管副职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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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意 见 |
( 公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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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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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核查表作为是否实施医疗救助的重要依据。
2.身份类别填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供养;重残;一般贫困户等。
3.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安排专人对拟救助人家庭生活经济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核查情况准确无误。
4.核查结束后,在签署意见栏中由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主管副职签署“情况属实,需救助”字样。
5.此表由各乡镇(街道办)汇总、附花名册(电子版)上报居民医保中心。咨询电话:3531206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总结》的
通 知
魏政字〔2018〕8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魏县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总结》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学习,总结经验,再增措施,努力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成绩,推动魏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魏县人民政府2017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面对经济发展的巨大压力,面对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县政府始终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指引,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保障,继续摆开项目建设、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三个主战场”,深入推进三大产业壮大规模、现代农业上档升级、城乡建设扩容提质、民生事业发展改善、贫困人口脱贫出列、安全稳定整治提升“六大攻坚战”,开创了全县经济加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实现了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的强势开局。预计2017年,全县地区
生产总值完成174亿元、同比增长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4.3亿元,同比增长9.8%;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1.11亿元、同比增长
3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7亿元、同比增长18.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6165元、12412元。
一、深入推进贫困人口脱贫出列攻坚战,脱贫防贫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和担当,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一手抓退出、一手抓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全县动员,精准识别了扶贫对象。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近万人,开展了“清锅兜底”式的“回头看”,从建档立卡系统中清退68431人,新识别贫困对象16835人,为精准扶贫奠定
了坚实基础。发动全县干部进行帮扶,实现了贫
困户帮扶全覆盖,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工作队全覆盖,大力开展“三助三办”、“六查一算一帮一建一告知”等攻坚行动,谋划扶贫产业项目168个,帮办实事5168件(次),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二是探索创新,精准推进了产业扶贫。整合涉农资金2.2亿元,重点支持发展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贫困户实现产业就业全覆盖。探索创新的劳务输出、股份合作“三金”增收、光伏扶贫及其它“3+X”产业扶贫新模式,被列入全市创制性改革事项。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组织102家,开展各类技能培训8万余人次,贫困劳力人均月增收1500元;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89家,11599个贫困户实现了保底分红;安排扶贫资金7758万元为贫困户入股,5538户贫困群众实现“三金”增收;发展“扶贫微工厂”180多家,带动留守妇女等农村半劳力1.4万人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其中贫困人口6000余人,实现增收8000余万元,被国务院扶贫办认定为产业扶贫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推广,魏县在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做了典型发言。抢抓被列为全国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县的大好机遇,全县139个贫困村纳入光伏建站范围,首批24个村级光伏电站全部建成并在全省第一个并网发电,户年均增收3000元,村集体年增收益2万元。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站541家,电商龙头企业发展到18家,网店、微店发展到8000余家,农村电商实现了全覆盖,魏县被评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魏州国际电子商务物流园被评为第二届省级跨境电商园区。建立“政银企户保”信贷平台,撬动银行资金3亿元,扶持贫困群众和龙头企业发展了一批增收项目。积极开展就业助贫,200余名贫困大学生在央企招聘会签约就业,100余名贫困大学生考上教师和卫生系统岗位,建成县级就业扶贫基地10家,其中4家被认定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三是用足政策,精准补齐了基础短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一期工程实现选房分房,二期工程全面启动,“两区同建”工作同步建设。投资1.5亿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贫困村、贫困户安全饮水全覆盖,贫困村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亮化,村村建有文化广场、文化书屋、卫生室和扶贫文化宣传一条街,建成魏城镇东南温、东代固镇后闫庄等一大批生态旅游村,农村面貌及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多措并举,精准实施了兜底扶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健康扶贫救助基金“四重保障”制度,实施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大学生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基金资助“三项政策”,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86户、装配式住房713套,落实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筹资516万元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困难群众对象参合参保,探索实行建档立卡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兜住贫困人口的生存底线。五是因地制宜,精准建立了防贫机制。瞄准收入不稳的已脱贫户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的低收入户,设置“防贫保障线”,框定防贫对象,为每户防贫对象明确帮扶责任人实施帮办服务,建立起县、乡、村和第三方“四方联动”的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精准防贫机制。县财政拿出400万元,设立精准防贫保险,针对全县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进行针对性地补偿,累计发放防贫救助金144.6万元,帮办代办实事222件,从源头上筑起贫困发生的“截流闸”和“拦水坝”,得到市委书记高宏志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二、深入推进三大产业壮大规模攻坚战,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
坚持以适应新常态、培育新动能为指引,抓实招商引资、完善园区平台、优化发展环境,三大产业实现加速聚集,工业立县取得重大进展,县域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增强。一是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抢抓机遇开展招商,着力引进延链、强链、壮链项目,完成签约项目42个,总投资388亿元。特别是与央企合作再结硕果,一次签约中建材、新兴际华、中化集团、中国电子集团、中国航天5家央企。同时,总投资50亿元的中国航天特种车整车制造项目、徐工集团49吨牵引车头生产项目和总投资128亿元的特种救援设备+通用航空产业园项目等大体量项目成功签约。二是产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建立扶工助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四色管理法”和“三位一体”帮扶机制,项目建设全面加快,在全市重点项目集中观摩互评活动中取得先进位次。全年争列省市重点项目17个,创近5年来新高;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0个、竣工亿元以上项目15个,其中,台资装备产业园三期、宗申白俄罗斯大型高端农机装备产业园新厂区开工建设,京环纺织具备开工条件,中加汽车制动器竣工投产,凯盛君恒药玻实现量产,大唐魏州热电联产项目取得前期批复文件,达人雕塑当年见效。三是产业层次进一步提升。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入统培育力度,完成退城搬迁改造企业2家,新增入统企业9家,开发区完成企业清退2家、恢复、扩大生产企业10家,上半年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缴税金和营业收入综合排位全省第4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召开全县科技创新大会,重奖科技创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爱美森荣膺2017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认定科技型企业101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荣获省百家重点引智企业荣誉称号企业3家,全省县级入选企业最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新增注册商标204件,全县有效商标达1589件。预计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完成66.06亿元,同比增长13.8%;规上工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完成20.5亿元,同比增长46%。四是产业服务进一步优化。扎实开展“扶工助企”、“三争两比”活动,涉企部门和金融单位办事效率全面提高。全力维护金融稳定,扎实开展金融服务,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魏县分行开始营业,帮助企业融资4.9亿元,市场主体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81.7亿元,同比增长18.4%,各项贷款93.1亿元,同比增长24.7%。精心培育引荐百缝制线等4家企业在石交所挂牌上市,数量全市第一。同时,紧盯上级政策性资金投向,争取上级项目资金22亿元,资金争取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三、深入推进现代农业上档升级攻坚战,农业强县迈出新步伐
坚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和省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了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一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加速推进。对现有园区实施分类管理,推动农业园区上档升级,花卉博览园、十万头猪场等项目有序推进。编制完成《魏县现代农业产业及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着力打造总面积15万亩的魏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园区核心区道路、绿化全面开工,被河北省列入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后备园。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誉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被评为首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全县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4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71%。二是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显著提高。不断壮大特色农业,发展瓜菜、鸭梨、食用菌种植11.3万亩,建设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打造了沿东风渠与新定魏线绿色长廊、沿漳河两岸万亩经济林带,发展了北皋镇构树、大马村乡核桃等特色林业种植基地,“幸福伞”商标荣获河北省十大名牌和最佳设计奖。深化与中粮、中化等央企合作,成立魏县鸭梨协会,全面启动国家级梨及其产品出口基地示范县工作,魏县鸭梨在河北省十大林果品牌及京津冀果王争霸赛中获得2个梨王、3个金奖、1个银奖,梨乡水城鸭梨被评为省名优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中央电视台在魏县现场推介鸭梨,有力提升了魏县鸭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成立农业专家工作站,建设省新型职业农民实训教育基地2家,培训各类人员2万余人次,农民现代农业观念不断增强。加强耕地保护,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33万亩、小麦秸秆还田6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万亩、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2.5万亩、季节性休耕2.6万亩,创建化肥减量增效万亩示范区2个、小麦高效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全县小麦、玉米平均亩产分别达到501公斤、547公斤,粮食产量大幅提升。大力实施灌区末级渠系和田间管道工程、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地表水引蓄水灌溉和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2.7万亩。引黄调蓄水库项目列入水利部全国小水库建设规划,6条“东水西调”引水渠道、22处蓄水坑塘建设和闸、涵、泵站及渠系连通工程全面启动,7座魏大馆排水渠生产桥和郑二庄节制闸完成重建,水利建设实现较大突破。推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漳河、卫河等9条河渠列入河长制管理范围,河渠水系管理得到全面加强。
四、深入推进城乡建设扩容提质攻坚战,城镇建设开创新局面
紧盯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目标不放松,以“五城同创”为抓手,扎实开展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创了新的局面。一是城市功能品位再上新台阶。坚持大手笔规划、大气魄建设,完成县城新区规划,全面启动19.62平方公里的县城东南片区建设,总投资1.27亿元的兴源街、广源街南延和天安大道东延等新区道路竣工通车,新区框架初步形成。儿童城、县医院整体搬迁等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实施,梨乡水城体育中心、魏县大剧院等城市综合体项目有序推进,康疃村18层回迁安置房主体完工。全面提升县城绿化水平,新建、提档升级街心游园11个,对环城水系和魏祠公园、天河公园、黄河水景园等进行升级改造,重铺河渠两岸道路11.5公里,魏县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魏祠公园被评为河北省五星级公园。引入市场资本3.8亿元,建成能源站7座、铺设供热管网60公里,完成32个住宅小区及学校、医院等的集中供热,供热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城区集中供热实现“绿色革命”。加快推进“五城同创”,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县城重点服务场所和公共区域免费WiFi实现全覆盖,修补翻修道路9.1万平方米、便道6万平方米,拆除违规牌匾灯箱1300余块、违法建筑3000余平方米,升级改造城区公厕54座,新建绿荫式停车场1个。二是小城镇建设迈向新阶段。不断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向乡镇延伸,回隆镇完成环镇道路升级改造,糖果特色小镇建设全面启动;牙里镇维修硬化道路26万多平方米,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建设全面加快;张二庄镇完成百缝制线产业园二期主体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双井镇竣工投用县第二果品蔬菜交易市场,污水处理厂正在紧张施工。加快推进撤县设市工作,南双庙、棘针寨“撤乡设镇”工作顺利通过省民政厅验收,52个村实现“村改居”,预计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三是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新风景。聚力美丽乡村建设,梨乡水城风景片区被列为省级片区,荣获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投资1.3亿元,对片区内沿水赏花观光路线进行大力整修,建设了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植物博览园,建成了后西营、老君堂、尹甘固等14个美丽乡村精品村。依托美丽乡村和良好生态,成功举办了梨花节、采摘节,全年游客总人数达866.7万人次,旅游带动经济收入7.65亿元。四是城乡环境建设呈现新面貌。加快“绿美魏州”建设,完成造林1.2万亩、飞防17万亩。制定魏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27”方案,积极开展“三边”综合整治、打击违法占地等专项行动,挂牌成立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实施“手机APP”环境监管,关停取缔、规范提升“散乱污”企业1825家,取缔无照涉煤企业118家,拆除改造燃煤锅炉317台,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271起。购置专业清扫设备,增加机械作业面积80万平方米,主城区实现分片区全天候巡查。安排炮雾车对重点区域做喷洒降尘处理,新建省控第一完小康疃分校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和22个小型空气站点实现运行,创新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2017年,魏县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三,其中1月和7月单月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第一,有力维护了天蓝、水净、气爽的环境。
五、深入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改善攻坚战,群众生活有了新改观
围绕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财力办大事,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一是交通道路建设再创历史新高。成立魏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成功争取省国开行贷款2.8亿元。累计投入8亿多元,建设道路近280公里,完成从峰线、刘紫线、南楚线及28个村级道路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大牙线、蔡小庄大桥等工程,加强国省干线及县乡道路环境集中整治,被评为省级“四好农村路”先进县,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阶段性突破。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校273所、学生8.1万名。新建投用县城中小学、幼儿园4所,改扩建农村学校20所,完成农村学校旱厕改造10所,竣工投用标准化操场18个,招聘教师523人,创新组建教育集团26个,城乡教育发展进一步均衡,高标准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高考成绩再创辉煌,全县高考本科上线1824人,上线率82%,在全市继续保持先进位次,其中县一中本科上线率全市第二名,荣获全市“名校突破奖”,李鸿武同学被北京大学录取。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县职教中心与县内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在河北艾斯特瑞亚科技有限公司挂牌设立学校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三是卫生计生事业实现异彩纷呈。县医院南院区、县二院建设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启动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试点,探索实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群众就医更加方便快捷。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验收,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现场会、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场观摩会、全市健康小屋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魏县召开。认真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在全国建立20个驻外流动人口计生协会,魏县在全国整治“两非”工作专题培训班和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四是民政事业得到新的发展。益民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社会改革工作在全省推广,省级双拥模范县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全市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暨军退人员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在魏县召开。扎实开展低保对象年度核查,清理不合格低保对象16482户40443人,新增低保对象5285户10550人。认真落实高龄津贴发放政策,累计发放资金673万元,惠及全县高龄老人1.6万人。五是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持续完善。新增改造配变202台,改造农排低压电缆570公里、村内低压线路341公里,开发区110kV变电站前期工作和魏县西220kV输变电建设有序推进,栗村110kV输变电项目竣工投用,县城集中供热站、贺祥社区电力配套工程完成施工。实施主城区和农村饮水“南水北调”置换工程,铺设农村户用天然气管道,1335户接入天然气,有力保障了群众生活需求。六是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打造乡镇精品综合文化站4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村7个,开展送戏下乡等展演200余场,放映农村公益电影6000余场,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各类选拔比赛、展示展演活动,县文体局被评为河北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魏县四股弦剧团代表省参加了首届晋冀鲁豫传统戏剧展演活动。魏县籍残疾人运动员荣获世界赛事金牌2枚,全国赛事金牌5枚。积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全面摸排梳理了卫河(魏县段)沿线的文物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全县大运河文化带产业项目进行规划、调研。七是社保就业工作实现全面提升。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养老金等各类社保资金10.2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80.1万人,较去年增加1.7万人;46.8万名劳动力实行实名制管理,全年输出劳务28.6万人次,实现劳务经济收入53亿元。全面推进创业创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90万元,扶持成功创业657人,全县城镇新增就业岗位7461个,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9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以内。魏县被评为全市就业创业实绩突出县,县人社局被评为全国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单位。八是残疾人事业不断健康发展。世博康残疾人康复中心完工,村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专职委员,建立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工作体系,魏县残疾人基层假肢服务站被评为全国优秀基层单位。此外,国防动员、民族宗教、邮政通讯、新闻广电、史志档案、统计物价、外事侨务、人防消防、气象地震、妇女儿童、工会、老干部服务等都得到统筹协调发展。
六、深入推进安全稳定整治提升攻坚战,稳定局面得到新加强
坚持问题导向、抓实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平安魏县”建设,全面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得到持续巩固。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扎实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整治,先后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29家(次),整改发现一般隐患2485项,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加油站点105家、违法液化气站2家,在全市非法加油站(点)“三清”工作中荣获全市第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是食药品监管更加严格。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三级网络,持续推进“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创建、食品安全扫雷等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证和备案卡核发工作,加强春节等重要节点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药械药品违法行为,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年度评定522户,监督检查各类餐饮单位、摊点等3600多户(家)次,查处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136起,监管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12家次,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三是信访稳定局面更加巩固。扎实做好县级领导工作日接访工作,全年县级领导共接访3300批次、4700人次。实施“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办理399件、息诉296件。强化中央、省、市日常交办案件和县级领导接访签批件的办理,办结上级交办件和批示件1200多件,实现全国“两会”“十九大”等敏感时期赴省进京“零”上访,被评为全市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市十九大信访稳定工作表彰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四是社会治安管控不断加强。大力开展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冬季严打整治行动,全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18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78名,打掉侵财团伙12个,抓获各类逃犯302名,逮捕272名,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被评为全市严打整治先进县。启动“满天星”巡防行动,县城区实战勤务24小时不间断、无缝隙、常态化运行。积极推进“雪亮工程”,5780个乡村视频监控安装和县、乡监控平台有序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87件,调解成功率98.3%。扎实做好天主教邯郸教区助理主教就职工作,受到邯郸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五是全民新风正气愈加浓厚。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最美魏州人”等各种典型评选,对上推出典型人物29名,其中,荣登中国好人榜1人、荣获最美河北人称号1人、获评全市道德模范2人,评选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3人。持续推进红白事大操大办治理,狠刹索要高额彩礼之风,全面推进各村文化广场建设、乡风文明示范街等“十个一”建设,全市“乡风文明建设”观摩学习座谈交流活动在我县举行。强力推进公益广告、文明乡风等八大攻坚战,深化各类文明评选活动,抓好全民教育、志愿公益等工作,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水平,魏县被评为全省第一届省级文明县城。
七、狠抓重点改革事项落地见效,加快发展彰显新活力
紧跟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更加自觉地解放思想,一系列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见到成效。一是“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正式启用,全县17个部门的162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实现了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运行。编制公开了《魏县本级建议取消证明和申报材料目录》、《县本级保留证照目录清单》和县经济开发区、21个乡镇权力、责任等清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78万件次,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8.7万件次,同时强化“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改革,整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150个、“三不分”问题107个。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县451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并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依托省政务平台,推行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政务服务管理新模式。环保、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接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查询、网上审批。三是“多证合一”改革稳妥推进。积极稳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三十一证合一”,先后办理“多证合一”事项企业设立、变更、换证等综合服务1759项。2017年以来,发展市场主体25157户,其中新增内资企业1640家,外资企业2家。四是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推进。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位居全省第一名。扎实开展土地开发整治,新增耕地2800余亩。规范引导土地流转,流转面积达29.8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32%,规模流转率达到61.5%。全县21个乡镇542个村环境卫生实行公司化运作,农村卫生保洁基本实现市场化。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培育了东南温、后西营等一批集体经济发展快的试点村、示范村,全县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达到307个,其中24个村被列为省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五是供销社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在全市率先构建了以魏县供销集团和金融服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为主要内容的魏县供销集团,全年完成商品总购进13亿元、总销售12.5亿元。县社被授予“县级文明供销社红旗单位”。六是开发区改革全面推进。借鉴先进地市开发区经验,先后出台魏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和《岗位设置办法》《绩效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等一方案三办法,配齐配强了开发区内设机构和人员,开发区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七是财政改革扎实推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在全省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评比中,财政局获得全省第一名,被评为全省财政工作绩效管理优秀财政局。
八、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执政水平实现新提升
始终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作为谋事创业之要,持之以恒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严格依法行政,民主公开成为常态。制订了第十六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开政府信息4500条、发布政务信息620条、印制县政府公报3期。坚持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开展集中学习11次。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主动邀请县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列席政府重要性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县34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水平。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委员提案24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达98%。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务实担当蔚然成风。围绕脱贫攻坚等全县中心重点工作,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冲在前、带头干,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县上下形成了敢于担当、务实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持续深化“三个三”工作机制,创新实行战时工作机制、县级领导牵总负责制、乡镇半年观摩制、县直单位“三争两比”等一系列抓落实机制制度,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账督查,月督导提醒、季核查通报,先后下发督办件129份,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推动了各项工作高效落实。三是强化宗旨意识,为民服务深入人心。时刻不忘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想民之所盼、急民之所忧、解民之所困,强力推进年初既定的民生实事,努力补齐民生短板。进一步畅通民意渠道,完善诉求办理和督查督办机制,保证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全年共承办邯郸市群众服务热线督办事项1549件,县长公开电话投诉建议事项1238件,解决了一大批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难点问题。四是坚持惩防并举,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厉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和侵害群众利益等现象。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快查重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审计查处违规违纪资金2174万元,整改“一问责八清理”问题1159件,扶贫领域党政纪处分72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在客观总结今年以来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从经济实力看,虽然各项指标连年攀升,但全部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和工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例,还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加快发展依然是魏县面临的首要任务。二是从产业培育看,虽然一大批好项目先后签约落户、陆续开花结果,但把这些项目培大育强、形成规模产业,依然任重道远,同时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问题凸显,矢志不渝推进项目建设,依然是魏县不可放松的核心任务。三是从城乡建设看,虽然新区建设拉开框架,小城镇建设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拓展,但提升城市品位还有很大空间,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完善城镇功能的要求还很迫切,美丽乡村扩面提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我们依然面临着巨大挑战。四是从脱贫攻坚看,虽然产业扶贫实现全覆盖,政策兜底更加有力,防贫机制已经建立,但具体细节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群众的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些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五是从重点工作看,虽然我们实行了“三个三”抓落实工作机制,但受市场、资金、环保、土地等因素影响,2017年确定的一些工作,有的推进还不够理想:新定魏线南延、蔡小庄大桥、魏县西220kV输变电、中储粮邯郸直属库魏县分库等项目进展差距还比较大,体育场、大剧院、亿丰时代广场、旧城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县医院和二院迁建等项目进展还不够快。六是从民生改善看,虽然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但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所差距:城市供热方面,由于首次集中供热时间仓促、管网老化、应急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温度还不够稳定、效果还不够好;城市交通方面,由于主城区街道空间有限、人口车辆过于密集、一些群众文明交通意识缺乏等因素,拥堵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教育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县城学校“学位少”“入校难”“大班额”等问题突出,促进教育公平刻不容缓。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加以解决。
2018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全面发展”道路,深入实施“工业立县、人才兴魏”战略,紧紧扭住“重质量、要效益”工作主线,三次产业一起抓、城镇农村统筹建、发展民生齐步走,全面加快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步伐。具体上,将坚持“八个聚焦”、实现“八个突破”。一是聚焦全面小康,在脱贫攻坚上求突破。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群众不富寝食难安”的强烈担当,精准推进产业就业,精准实施兜底保障,精准完善防贫机制,精准推进易地搬迁,确保魏县如期脱贫出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聚焦主导产业,在项目建设上求突破。以“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和气魄,把园区平台建得更优,把规模体量做得更大,把科技支撑做得更强,把要素保障做得更全,不遗余力把产业做大做强,强壮魏县经济腾飞的翅膀。三是聚焦撤县设市,在城镇建设上求突破。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疏解堵点、聚力焦点,持续开展县城建设攻坚行动,大刀阔斧建新区,通脉清肺改旧城,提档升级优城镇,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加快撤县设市步伐。四是聚焦农业农村,在乡村振兴上求突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提升农业基础水平,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农业融合发展水平,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提升乡域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五是聚焦社会事业,在民生建设上求突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政府的大事,在学有所教、路有所畅、病有所医、弱有所扶、老有所养、劳有所得、需有所供、住有所居、风有所正上下功夫,努力让全县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六是聚焦文化建设,在文体强县上求突破。创新文化和体育产业发展机制,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旅游产业、提升体育水平、推进文明创建,致力建设文体强县。七是聚焦环境治理,在生态建设上求突破。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努力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推动魏县绿色发展。八是聚焦风险防控,在平安建设上求突破。以防范化解风险为统领,全面落实综合维稳领导责任制,防范金融风险,防控社会风险,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县大局稳定。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魏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魏政字〔2018〕13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魏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5日
魏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邯政字〔2017〕29号)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确保残疾人和全县人民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出台了《邯郸市残疾人保障办法》,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实施残疾人民生重点工程,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大力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稳中向好,收入较快增长;残疾人康复服务创新发展,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宣传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残疾人事业全面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与此同时,我县残疾人事业总体发展水平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收入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残疾人平等有尊严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必须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的艰巨任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让全县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与全县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法治建设与特惠政策相结合。既要完善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康复、扶贫、社会救助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法规政策,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好他们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突出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创造环境、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对无就业能力的困难残疾人给予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对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给予就业创业扶持,帮助增加财产性收入,增强残疾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坚持协调发展与共享发展相结合。加快城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加大公共资源向贫困地区、基层、农村倾斜,做好示范点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城乡残疾人家庭收入大幅度提高,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满足残疾人需求。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残疾人托养服务更加完善,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完善,残疾人教育、就业、文化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加完善,残疾人出行无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积极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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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残疾人小康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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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十三五” 目标值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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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8.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覆盖率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6.5% >95% >95% 90% 95% 100% 100% 80% 80% 95% |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对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者其供养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家庭,提高不低于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对因自然灾害导致身体残疾的,政府要在医疗康复、辅具适配等方面给予救助。加强严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务机制。对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健全流浪、乞讨残疾人返乡保障制度,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
2.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生活补贴和50元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并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福利保障水平,对六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建立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提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残疾人住院报销比例20%以上,住院费起付标准降低30%以上。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实施公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优先照顾,对贫困残疾人免收挂号费和注射费,减收不低于5%的治疗费、10%的检查费和50%的住院床位费、30%的手术费。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实施残疾人安装有线电视、互联网应减免不低于50%的费用。建立困难残疾人交通补贴制度,实施残疾人免费搭乘县内公交交通工具。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
3.完善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残疾人全民参保计划,落实缴费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贫困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给予补贴。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病残津贴制度。科学确定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养老金年龄。完善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残疾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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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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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强化对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兜底保障,对靠父母或者其他亲属供养的成年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者其供养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调整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补贴范围。 3.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制度 逐步实现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免费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4.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 对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5.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 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6.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 对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资助,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7.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 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8.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 对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给予优惠照顾。 |
4.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需求。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异地移民搬迁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采取制定实施分类补助标准等措施,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到2018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采用集体公租房、过渡房等多种方式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的需求给予不同的家庭无障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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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扶持残疾人住房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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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 到2018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申报一户帮助改造一户。 2.保障城镇困难残疾人住房 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等政策。 3.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
(二)促进城乡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创业,增加收入
1.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全残疾人建档立卡工作机制,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逐村逐户精准识别,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加强与各级扶贫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共同推进残疾人脱贫合作机制,实现贫困人口数据共享动态衔接。开展精准扶贫脱贫,制定《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社会化生产服务和金融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增收项目。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资产收益扶持,财政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优先配置给贫困残疾人家庭。积极引导贫困残疾人采取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残疾人家庭资产增值增收。加大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力度,积极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经营。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强化残疾人精准扶贫责任。将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实行精准脱贫,将残疾人贫困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选好配强帮扶单位和责任人。依托“光伏扶贫”、“农家书屋”、“农村电商”等项目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平台。
2.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地用人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机关残疾人公务员实名统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招录工作人员时要单列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方向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向公布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建立和完善按比例就业奖励制度和岗位补贴制度。积极做好残疾军人退役安置工作。
3.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和辅助性就业。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落实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照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积极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搭建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制定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统筹规划建设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到2017年所有县辖区、2020年所有乡镇(街道办)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基本满足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就业需求。政府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设施设备、无障碍改造等给予补助。支持盲人按摩业发展,公办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盲人就业,县、乡级中医院要积极开办盲人按摩门诊,扶持盲人和保健按摩机构,推进盲人按摩规模化、品牌化。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
4.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创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将残疾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范围,享受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帮助安排经营场所、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完善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扶持残疾人创业创新。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面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提供最高不超过5万元(妇女8万元)贷款;对合作经营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借助“互联网+”行动,鼓励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费用补贴。大力发展残疾人家庭手工业,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
5.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普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手段和方法,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构建基于服务大厅、互联网、基层服务窗口、移动终端的综合、多元、互通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专区,实施“一人一策”的援助,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的个性化指导服务。加强县、乡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服务示范作用。加强残疾人教育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转衔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教育、就业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残疾人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性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实现部门间和区域内残疾人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高校残疾人毕业数据库,推进就业见习、实习,提供重点帮扶。定期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展能活动。
6.切实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护。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认定范围,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渠道,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扶持建设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培训专业机构,培育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对城镇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扶持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实名制管理,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方式培训残疾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消除影响残疾人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残疾人较多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残疾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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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残疾人劳动就业创业重点政策和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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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残疾人创业扶持基金 每年按照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专项创业基金,扶持残疾人创业。 2.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到2020年,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至少一次响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残疾人都有机会得到一次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以创业的残疾人都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 3.推进机关按比例就业 到2020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 4.建设残疾人技能培训基地 扶持残疾人就业培训专业机构、残疾人就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培育一定数量师资优良、适度规模、不同类别专业残疾人培训机构。 5.建设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 积极建立残疾青年创业孵化园,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6.建设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到2017年所有县辖区,到2020年所有乡镇(街道办)应至少建有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7.建设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扶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基地建设,扶持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促进残疾人文化产业就业。 8.推进残疾人家庭手工业 依托地方优势和特色,确定适宜的残疾人家庭手工业主打产品,以县为龙头,建成产品选择、技术培训、资金扶持、品牌打造、市场推介等一体化的残疾人家庭手工业服务体系,到2020年,打造独具魏县特色、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残疾人手工产品品牌,促进残疾人家庭手工业蓬勃健康发展。 9.低收入残疾人就业补助项目 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及就业年龄段内暂时未能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予以补助。 10.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加强县、乡两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2020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
(三)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制定实施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制定实施《魏县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加强残疾预防组织领导,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实施残疾预防监测与统计,实现残疾预防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残疾预防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推动建立完善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残疾监测网络,形成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在全县实行高血压、糖尿病等基本型治疗药物免费制度。针对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干预工程。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加强残疾预防宣传,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意识与能力。
2.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制度。落实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保障制度。制定贫困精神病人门诊治疗型基本药物补贴制度,完善精神疾病患者住院补贴制度。建立残疾人基本康复训练补贴制度。制定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制度,建立筛查管理、信息管理、康复救助和康复管理联动机制及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对新生儿可能致残病种(包括听力、甲状腺功能减退、苯丙酮尿病等)筛查实行免费制度。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和康复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机制,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
3.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加强县、乡两级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县级专业康复机构要建设成为辖区内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窗口、技术资源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县级康复机构要开展适应残疾人需要的康复服务和社区康复指导。从2017年起,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康复机构建设项目,给予适当财政奖励补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立康复室。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4.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与外地康复技术交流与合作,重点培养康复机构学科带头人。大力培训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到“十三五”末,全县康复人才队伍基本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服务需求。
5.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贫困精神病医疗救助、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大力发展社区康复服务,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完善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健全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制度,为居家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建立社区康复服务档案,开展康复评估、训练、心理疏导、护理、辅具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服务。全面提升县、乡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工作水平,建设残疾人辅具服务网。推动便利、经济、适用、舒适、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推广个性化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充分发挥残联、民政、卫生计生等系统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发挥县残联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示范、指导、服务作用,县级辅具机构率先达到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辅助器具研发、生产、流通、适配、租赁和转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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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残疾人医疗康复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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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 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建立社区康复服务档案,为居家残疾人提供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辅具适配、咨询、指导和转介等康复服务。 2.实施“康复知识进农村、进农家行动” 针对农村残疾人缺少康复基本知识的实际,编印简单易学的康复训练挂图发放到农村,对农村卫生所医务人员进行康复知识培训,为农村残疾人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服务。 3.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加强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规范残疾人康复机构标准,每个乡镇(街道办)城按照规定标准建有1所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机构,支持县级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支持社区、行政村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立残疾人康复室。 4.专业康复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高校、康复机构等资源,建立康复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康复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进修培训。 |
6.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相衔接的残疾人教育体系。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鼓励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申请医疗资质和教育资质,采取医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开展康复和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接受轻度残疾幼儿入校(园)接受学前教育和康复训练。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或附设特殊教育班教学,扩大融合教育规模。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较多的学校,应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将因身体状况不便到学校就读、有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采取“一人一案”送教上门、远程教学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建立不能到校学习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制度。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制定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7.完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落实并完善残疾学生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残疾人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的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城市低保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元;在享受生活补助基础上,实施义务教育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农村特教学校学生每人每天应享受营养膳食补助不低于3元(每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元,高中阶段教育学费、杂费、课本费免费;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由学校减免不低于30%的学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十至十五倍。
8.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建设。制定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特殊教育的教职工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盲文翻译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按期本人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的25%核定发放;工作连续满十年,或累计满十五年的,其享受的特殊教育岗位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发给特殊教育荣誉证书。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组织编写新课标教材,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切实提高手语、盲文信息化水平。提高特殊教育信息化水平,利用网络远程教育资源,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受教育机会。建立手语翻译员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和补贴制度。
9.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开办盲生班,办好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办)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将县级特教学校建成区域性特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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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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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摸清义务教育阶段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底数,实施“一人一案”方式,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帮助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项目 依托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残疾人集中就业等机构,结合残疾人职业培训、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服务等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3、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项目 集中办好一所面向全县招生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一所盲生高中、一所聋生高中,改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已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 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4、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工程 每年县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帮助特殊教育学校购置教学仪器、教学设备和开展远程教育。 5、手语和盲文推广行动 对特殊教育师范学生和从事特殊教育教师,免费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培训;建立手语翻译员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和补贴制度。 |
10.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县、乡两级公共图书馆普遍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阅读辅助设备。县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邮政企业应当按规定免费邮寄盲人读物邮件。有工作单位的盲人,所在单位应当免费为其订阅一种盲文读物;无工作单位的,由乡级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赠阅盲文读物。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阅读推广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残疾人文化服务进社区、到家庭。扶持盲文读物、有声读物、残疾人题材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项目发掘保护,加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将残疾人文化工作者、特殊艺术人才的评奖、职称评定、培训、资助等纳入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范畴。
11.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实施“残疾人体育健身计划”,推广普及残疾人体育健身项目,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促进残奥、特奥、聋奥运动均衡发展。加强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培养、管理、教育和保障,建立健全乡、县运动员逐级培养、训练、输送机制,提高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推动残疾人冰雪运动发展,提高残疾人冬季残奥运动项目的参与率和竞技水平,全力奋战国际赛事和2022年冬季残奥会。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提高残疾人参与积极性,对在世界、洲际、全国、全省等重大竞技体育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残疾人运动员给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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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残疾人文化体育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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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残疾人冬残奥会夺金工程 落实市残联《2022北京冬残奥会夺金计划》,组建冬季项目队,积极备战,力争2022年冬残奥会取得金牌突破。 2.开展群众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积极组织参加全省残运会、特奥会和残疾人艺术汇演、残疾人文化节等大型文体活动;每个乡镇(街道办)至少建设1个残疾人文化艺术工作示范点、1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 3.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扶持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4.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 实施“残疾人体育进社区”项目,推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培养残疾人体育社会指导员,为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服务。 5.文化进家庭“五个一” 帮助农村地区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每年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社区文化活动。 6.励志文化产品创作 深刻挖掘残疾人自强不息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编辑、出版残疾人励志系列丛书;扶持残疾人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扶持残疾人励志题材影视作品创作。 |
12.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新建、改建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加快推进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进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残疾人停车位。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使用,对损害、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擅自改变设施用途的,要依法及时处理。推广残疾人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在城镇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中统筹考虑残疾人家居无障碍环境设计与建设。
13.全面优化无障碍信息交流环境。加强政府和公共服务网站无障碍建设改造,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电视直播重大会议增加手语服务。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县电视台在播出影视剧和电视节目普遍加配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手语新闻节目。加快推进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特殊教育、托养等残疾人集中机构和相关行业系统制定自然灾害和紧急状态下残疾人无障碍应急管理办法,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应急救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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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无障碍环境建设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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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无障碍环境乡镇(街道办)创建活动 开展无障碍环境乡镇(街道办)建设活动,表彰示范和达标乡镇(街道办),推进道路、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2.信息无障碍促进项目 加强政府和公共服务网站无障碍建设改造,推进电信业务经营者、电子商务企业为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务;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学习手语活动,推动在县区建设聋人信息中转服务平台。 |
(四)依法保障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权益。
1.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加快残疾人权益保障立法。社会建设和民生等领域立法过程应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意见。加快残疾人保障法配套法规规章立法进程,推动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康复、社会救助等政策法规体系,保障残疾人事业依法推进、健康可持续发展。
2.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执法。政府部门要带头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残疾人工作、 维护残疾人权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要认真履行扶残助残法定义务。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工作内容,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有效发挥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代表、政协委员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构建法律救助工作站、信访代理、网上信访和服务热线“四位一体”的残疾人维权网络。各乡镇(街道办)全部设立残疾人法律服务站,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完善信访代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代理员队伍建设。办好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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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权益保障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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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网上服务热线 建设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生活帮助等全方位服务。 2、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配合人大、政协每年开展一次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涉及残疾人群众权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进一步拓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渠道。 3、残疾人维权服务保障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乡级以上残联全部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立残疾人事业法律顾问和公职法律服务等制度,对残疾人提出的法律救助申请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
(五)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环境。
1.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帮扶贫困残疾人、捐助残疾人事业,兴办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慈善团体要积极引导人们参与扶残助残公益慈善事业。
2.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约束协议签订、志愿者信息档案管理、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指导机构,对助残志愿者进行护理、心理等专业知识和技巧培训指导,培养一批助残志愿者骨干。发挥社区和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健全社区、农村助残志愿服务联系站点,对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实行有效衔接和管理。推行购买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服务模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造就一批为残疾人提供稳定服务的助残志愿者队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到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各类学校定期组织青少年学生参与助残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3.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宣传残疾人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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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营造扶残助残社会环境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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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残疾人办实事“阳光行动” 县级人民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落实每年至少为残疾人办1件实事制度,不断改善残疾人生存与发展条件。 2.助残社会组织培育项目 采取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扶持培育示范型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 3.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 实施志愿助残示范项目,支持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长期结对服务,推动志愿服务的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
4.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实现与儿童、老年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提高日间照料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为盲、聋、智障等老年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建立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补贴、床位补贴制度,对取得相关部门设立许可的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机构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5.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完善残疾人服务业市场准入、用地保障、投融资、财税、价格、人才引进、政府补贴等扶持政策。着力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生活服务、无障碍产品服务等产业发展,使康复护理和生活服务产业形成一定规模。鼓励商业银行、信托、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需求的意外伤害、康复、护理、托养等金融、信托、保险产品。积极培育、扶持一批助残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扶持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加强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依法成立行业组织,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坏境。制定完善残疾人服务业的支持政策和服务标准。打造残疾人服务品牌。
6.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领域,以残疾筛查、残疾人康复、护理、托养、生活服务、扶贫、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家居无障碍环境改造等为重点,逐步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性目录,扩大购买规模。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强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考评,实现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扩大服务供给、提高质量效益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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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 残疾人服务业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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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光家园计划” 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居家养老服务。 2.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工程 每个乡镇(街道办)根据残疾人情况建立一定数量专业化的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和规范化的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到2020年,基本完成残疾人托养设施骨干架构建设。 3.“温馨家园”社区服务示范项目 建立500个“温馨家园”残疾人社会服务站,依托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照料、助学、辅助学就业、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服务。 |
四、保障条件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乡镇(街道办)要将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推进残疾人小康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残疾人工作职责边界和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县财政继续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
(二)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立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残疾人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将残疾人基本信息纳入县级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与相关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的交换共享机制。推动“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模式创新应用,整合残疾人需求、残疾人业务工作信息数据,为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
(三)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完善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和职种,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办法,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残疾人口、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盲文、手语等基础学科建设,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提高全县残疾人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残联组织能力建设,提升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平台,辐射带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残疾人社会工作,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到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
(五)积极参与京津冀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将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纳入京津冀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协同发展大局,加强与京津两地残疾人事业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积极对接京津冀残疾评定共享机制和权益维护跨区协调机制,加快推进京津冀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六)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残疾人组织是推动残疾人小康进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各级残联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程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建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反映残疾人呼声愿望,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组织覆盖面,提升县域残疾人组织治理能力,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好待遇问题。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和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开展服务残疾人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加强经费、场地、人员等工作保障。加强残联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着力提升残联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代表、服务、管理能力。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职业素质,做残疾人的贴心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建功立业,与全县人民一道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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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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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依托残疾人服务网,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监督评价”的新型服务模式。 2.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完善县域残疾人工作机制,落实残疾人优惠扶持政策,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开展残疾人需求调查、服务提供、转介和监督评估等工作,为基层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支持。 3.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加快建立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供养服务、托养服务、文化体育、维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残疾人服务领域专业型人才队伍。 |
五、规划实施、监测和绩效评估
实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街道办)要依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测和跟踪问效,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魏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
通 知
魏政字〔2018〕14 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冀政办字〔2017〕154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86号)要求,现将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各制定主体可依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第5号)和《邯郸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9号,市政府令第164号修正),就行政管理事项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未经确定并公布的部门、机构和组织,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核实增减,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魏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附件
县本级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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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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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魏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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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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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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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魏县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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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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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魏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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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魏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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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魏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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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魏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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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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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魏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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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魏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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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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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魏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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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魏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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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魏县农牧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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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魏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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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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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魏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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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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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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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魏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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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魏县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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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魏县投资促进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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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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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魏县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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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魏县农业服务协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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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魏县粮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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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魏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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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魏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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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魏县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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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魏县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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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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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魏县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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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中国人民银行魏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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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魏县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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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魏县档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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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魏县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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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魏县国家保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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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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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魏县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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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人工影响天气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魏政办字〔2018〕3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人工影响天气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魏县人工影响天气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水资源保障、大气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防灾减灾、水资源安全保障和改善空气质量的有力手段。不断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投入,逐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施,持续提高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为建设“县强民富、绿美水秀、城乡一体”的冀鲁豫三省交汇区域新兴中等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农业生产服务。把增雨抗旱、防雹减灾作为保障棉麦双丰、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根据主要作物的布局和生育季节分别制定针对干旱、冰雹灾害的作业计划。加强对干旱、冰雹的动态监测,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我县粮食生产注入新活力,提供有力保障。在重要农事季节、农作物生长发育需水关键期,适时开展地面人工增雨作业,增加土壤墒情和水系蓄水量。
(二)开展人工增雨(雪)消减霾作业。在秋冬季节,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技术储备和试验演练,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消减霾作业,保障大气质量。
(三)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合理利用大气环境条件,加强对空中云水资源的监测评估,制定开发利用计划,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制定有针对性的人工增蓄水服务方案,围绕生态建设、生态水网工程等,加强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有效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三、职责分工
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定期对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人员、装备维修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每年对作业装备进行年检,编制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划和方案,合理选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作业装备、弹药的安全管理,组织好作业实施。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作业计划,统筹安排人工影响天气资金,并按时足额划拨。
县公安局负责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弹药和作业人员纳入治安监管,协助气象部门做好人工影响天气炮弹安全储存、运输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县安监局、县武警中队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全监管。
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根据各自职责,提出作业需求计划。
县民政局负责灾情的调查收集和不可预见事务处理。
县电视台负责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作业公告。
院堡镇负责后勤保障及其它便利条件。
四、作业实施
(一)准备阶段。在接到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人工增雨(雪)应急响应后,应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向作业点发出人工增雨(雪)预警。作业点在接到预警指令后,所有炮手应立即到达岗位,检查作业设备,准备作业用弹,并登记弹药编号,到达战位待命。
(二)实施阶段。待作业条件成熟,及时向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发出作业申请。接收到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下达的准予作业指令后,按照接收到的作业时限、射击方位、角度、用弹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正,实施作业。
(三)总结阶段。每次作业结束后,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作业开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书面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由主管县长任指挥长,县气象、环保、公安、财政、电视台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充分认识人工影响天气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经费保障工作,特别要落实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设施、弹药的经费,县财政要将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人工影响天气指
挥部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开展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到位,不能按要求和程序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强化安全意识。要严格执行作业申请空域制度,加强对人工增雨火箭的运输、存储、使用的管理,严格落实作业前公告制度及作业后评估和通报制度。
附件:魏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
魏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赵金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振国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王冀罡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丙科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路长明 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赵 琳 县气象局副局长
刘社全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杨文明 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学堂 县农牧局副局长
李振江 县林业局副科级干部
高运山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 杰 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刘海峰 县武警中队司务长
王洪成 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马艳峰 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李中宇 院堡镇副镇长
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赵琳同志兼任。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质量品牌战略提升
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魏政办字〔2018〕5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质量品牌战略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魏县质量品牌战略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为全面落实河北省实施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大会精神,加快我县质量品牌培育、提升和壮大,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冀政发〔2016〕3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6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第九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创新融合、聚焦转型、跨越赶超,努力提升我县优势产品、先进企业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县强民富,绿美水秀,城乡一体化冀鲁豫三省交汇区域新兴中等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品牌提升,以质量品牌提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我县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由制造大县向制造强县的迈进。确保到2020年,我县各项质量指标均有大幅度提升,品牌数量实现跨越式增长,质量整体水平进入全市前列。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2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培育1个中国弛名商标。
——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9项以上,省优质产品数量达到8项以上,省服务名牌数量达到2项以上,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达到6项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项以上,省优建筑工程达到2项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知名品牌培育。围绕装备制造、木材加工、废旧物品回收加工、现代物流等产业,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并推广实施。到2020年,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和工程领域,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4家企业,培育1个中国驰名商标。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名优产品和服务名牌,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到2020年,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9项以上,省优质产品数量达到8项以上,省服务名牌数量达到2项以上,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达到6项以上。全力打造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整体品牌形象,加大农业类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达到2项;创建河北省良好行为试点企业达到2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项以上,省优建筑工程达到2项以上。另外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成长,围绕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大智移云”信息技术、数字创意、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大科技投入,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和服务平台;在技术改造项目中优先安排新产品研制、产品共性质量问题攻关和产品公共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等项目。(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农牧局、县农办、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二)促进制造业产品质量提升。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在汽车、智能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力争尽快达到国内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3%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药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2以上,推动我县加快进入制造强县q行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监局)
(三)开展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建设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引导企业瞄准市场消费需求和技术发展前沿,采用先进设计理念,不断提高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到2020年消费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监局)
(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全面推进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产业标准化生产,抓好魏县鸭梨、食用菌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推动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品牌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农办、县林业局)
(五)提高服务业整体质量。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和优质服务创建工程,加快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进程,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服务业企业。旅游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商贸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广新体旅局)
(六)夯实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工程招投标质量诚信联动机制,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力争将每项工程都打造成经得起检验的百年工程、民心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七)优化政府服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更大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倾力打造法治、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
(八)培养高精尖人才。按照市场化要求配置人才资源,打造一支高水平的质量专家队伍。企业要积极搭建平台、优化机制、营造环境,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引进优秀人才,提高人才待遇水平,为企业品牌培育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积极开展品牌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企业品牌从业人员能力和素质,为企业创建名优品牌提供人才支撑。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强化职业人才的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数量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的职业工人队伍、职业技术队伍,为企业质量升级和品牌建设提供不竭动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市监局)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1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部署提升行动。
(二)推进阶段(2018年2月—2020年9月)。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行动计划,推动全县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总结评估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迎接上级的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市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办、工信、农牧、林业、住建、商务、科技、财政、水利、发改、交通运输、文广新体旅、人社等部门要求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质量品牌战略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监局。县质量品牌战略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要求,把品牌培育目标和措施纳入本系统、本行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将质量品牌提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要立足职能,制定本系统、本行业促进品牌培育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通过财政投入引导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大对品牌培育工作的投入,完善相关产业、环境、质量、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宣传推广等政策措施,强化激励引导,确保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
(三)夯实工作基础。各部门要积极实施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把提高全面质量作为加强品牌建设的基础,强化标准技术创新,提高内在品质和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机构建设力度,提高质量技术支撑能力;严格质量管理,保障质量安全。同时,突出企业质量品牌提升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创新能力,夯实质量基础,创建一批知名品牌。
(四)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将落实本方案同推进本系统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使品牌培育工作更有针对性,培育壮大一批在本系统、本行业有突出带动作用的名优品牌和优势企业,夯实品牌培育基础,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把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的质量工作考核指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品牌培育进展和成效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务求质量品牌提升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魏县质量品牌战略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魏县质量品牌战略提升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金刚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冀罡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郭庆军 县市监局局长
成 员:段文学 县农办主任
石书庆 县工信局局长
李志强 县农牧局主要负责人
刘卫国 县林业局局长
王永军 县住建局局长
李振国 县商务局局长
吕瑞峰 县科技局局长
路金锋 县财政局局长
连福举 县水利局局长
姬海波 县发改局局长
祁彦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猛县 文广新体旅局局长
赵法青 县人社局局长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魏政办字〔2018〕6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魏县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23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80号)精神,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和市级督导评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自我评价和接收评价相结合,深入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助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落实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管理的责任,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确保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切实保证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工作。每年1月上旬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和河北省年度评价工作重点内容、实施细则及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印发开展自查、自评通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地、本部门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自查、自评结束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于每年3月初形成自评报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对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酌情对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行教育职责自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根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自评、自查情况及抽查情况,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形成魏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报请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批准后,于每年5月初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二)做好迎接省、市对我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相关工作。被省、市确定为接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时,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要求作出工作安排,县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按照安排部署做好有关工作。接到省、市对我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反馈意见后,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落实,待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时间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县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根据监测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在市政府对我县履行教育职责检测前整改完毕。
(三)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1.逐步建立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根据省政府修订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冀政〔2013〕50号)以及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制定的对市级政府和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办法。
2.建立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监测机制。根据督导评估指标,利用国家统计数据和调查获得的系统数据,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形成年度监测报告。
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自评报告,随机抽取县级督学组成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受检乡镇政府(街道办)的自评报告、实地检查情况,列出清单,形成反馈意见,向受检的乡镇政府(街道办)反馈。对存在较大问题、较多问题或者可能影响市对我县评价结果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适时进行过程性督导。
受检乡镇政府(街道办)按照县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综合乡镇政府(街道办)自查自评、实地检查、整改复查等情况,形成受检乡镇政府(街道办)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报经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3.明确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等级。对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达到有关评价内容和标准要求的,为合格等级;基本达到有关评价内容和标准要求,但在某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需要尽快加以改进的,为基本合格等级;主要工作和主要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等级。县政府主要领导将对评价为不合格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评价结果向接受评价乡镇政府(街道办)反馈并抄送县委组织部门,作为考核乡镇政府(街道办)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接受市级评价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没有按照《河北省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年度规划》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任务的;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3年来所属教育系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编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县政府副科级督学为成员,负责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教育职责。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职责进行自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挂空挡,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
1.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职工编制标准,制定本区域内教职工编制核定和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2.教育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的规划和措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会同财政部门对下一级教育事业的拨款、投向、效益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时,配合教育部门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牵头做好规划平衡工作。负责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及教育发展有关建设项目的计划;帮助协调和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保护合理收费,制止各种乱收费。
4.财政部门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即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并按规定及时拨付。指导教育部门做好教育经费预算编制。根据教育部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管理需要,适时开展重点评价工作,并对下一级财政部门在教育事业的拨款、投向、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方面的政策。负责教师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统一管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教师的招聘、接收、考核奖惩等工作。
6.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做好学校的用地布局管控,按规定配置学校、幼儿园用地。做好学校幼儿园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7.土资源部门要保证学校建设用地,对学校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按有关规定予以划拨;在学校征地动迁方面给予优惠优先;对侵占学校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
8.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帮助学校维持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9.卫生计生部门配合教育部门为学生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提供技术指导,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
10.药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自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自查小组,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分解细化具体的工作措施,按照法定职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二)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有关部门在自查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组织力量做好有关表册、数据的统计、分析、核实和业务档案的建设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规范、详实、准确。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附件:1.魏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小组
成员名单
2.魏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魏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樊中青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常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 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志海 (县编办主任)
祁保平 (县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局局长)
姬海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路金锋 (县财政局局长)
赵法青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永军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张延涛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张建设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翟军锋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秦 英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郭庆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附件2
魏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崔运海 (县编办副主任)
苗云燕 (县重点项目办主任)
路现理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继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段国法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祝双银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正科级干部)
高 峻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文庆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唐贵鑫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军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科级干部)
闫延民 (县政府副科级督学)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贯彻落实〈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魏政办字〔2018〕7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抓落实,并明确主管副职具体抓,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岗,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交账意识。各承办单位要增强交账意识,切实将各项重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对照各项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扎实推进。并按照“一月一交账”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25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当月进展情况。
三、跟踪督导要账。县政府督查室要将《贯彻落实〈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
“三个三”工作机制范畴,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紧盯节点要求,跟踪督导要账,推动工作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应急预案的通知
魏政办字〔2018〕8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魏县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保证突发事件期间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冀政办字〔2017〕132号)、《邯郸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邯政办字〔2017〕18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运行调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机制,将突发事件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市场有效供应和平稳运行。
(二)基本原则。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本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原则进行。
二、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对城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县商务局、县物价局确定。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发,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督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供应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供给、销售和价格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商务、价格主管部门和各监督点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启动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三)市场异常波动分析
市场异常波动分为2级:Ⅰ级(红色预警)为全县或主城区、三个乡镇(街道办)以上范围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Ⅱ级(黄色预警)为两个以上乡镇(街道办)范围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县商务局负责提出预警的启动、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期间应急工作,由县供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省、市和我县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Ⅱ级的由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确认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后,监测点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商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商务、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证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核实确证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向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发布黄色预警警报。经核实确证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局应在核实确证后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向县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发布红色预警警报。
三、组织机构及成员单位分工
(一)组织机构
1.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县政府成立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运和投放工作。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牧林业局、粮食局、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宣传部、国家统计局魏县调查队、天仙果品市场、飞天干菜市场、电力、石油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行动区域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在预警状态下,建立定期召开会议制度和联系制度,协调市场供应的有关问题。
2.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具体承担监测、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备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信息组、市场供应组、支持保障组和市场监管组,由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履行相应职责。
3.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职责。
综合信息组: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相关事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及文件管理工作。
市场供应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工作。
支持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储备和销售所需的资金、能源和交通运输工具。
市场监管组: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各成员单位分工
县商务部门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食糖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县委宣传部门及时配合商务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好对外宣传报道。
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综合运输协调,保障电力、石油等货源供应,综合协调粮油等重要商品储备的动用和投放。
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按预算级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补偿。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公路运输。
县农牧林业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县粮食部门负责储备粮、油的投放和市场供应,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定点生产加工和销售工作。
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负责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县供销部门负责县内外食盐的调入、市场销售和市场监管工作,将食盐及时配送到零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和社会集团用盐单位,保障市场供应;负责食盐的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货源供应,及时督导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应急需要,将合格的食盐运送到批发单位。
县果品市场、干菜市场负责蔬菜、调味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三)指挥系统的启动
1.Ⅰ级预警组织领导体系。县政府批准启动Ⅰ级预警后,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小时内集结到位,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2.Ⅱ级预警组织领导体系。县政府批准启动Ⅱ级预警后,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被启动Ⅱ级预警乡镇政府(街道办)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在县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小时内集结到位,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四、应急控制措施
(一)督导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按照有利于稳定人心和稳定市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通报市场供应的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三)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储备物资不足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市级物资储备。
(四)当国内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六)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干预和定量销售制度。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必要时对生活必需品实行定点生产、定点储备、定点销售制度。
1.定点生产。
(1)面粉、大米、食用油。县粮食局负责确定县内重点面粉、大米、食用油加工企业作为生产供货单位。
(2)猪肉。县商务局负责确定全县各级生猪活体储备场作为货源基地。县农牧林业局负责确定定点屠宰厂作为屠宰加工供货单位。
(3)鸡蛋和奶制品。县农牧林业局负责确定县内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品加工企业作为货源基地。
(4)蔬菜。县农牧林业局、果品市场负责协调组织确定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5)食盐。县供销社负责协调组织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保障货源供应。
2.定点储备。
(1)面粉、大米、食用油。县粮食局负责确定重点加工企业、粮油储备库作为面粉、大米、食用油定点储备单位。
(2)猪肉、食糖。县商务局负责确定生猪活体储备场、肉类冷藏企业和经营食糖的重点流通企业作为全县定点储备单位。
(3)鸡蛋、奶制品。县农牧林业局负责确定县内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品加工企业作为承储企业。
(4)蔬菜。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根据蔬菜保鲜期短、不宜长期储存的特点,会同县财政、商务、农牧等部门确定承储企业。
(5)食盐。县供销社负责,合理布局储备库点,具体做好食盐承储工作。
3.定点销售。
(1)面粉、大米、食用油。将全县范围内的国有粮店及大中型商场、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2)猪肉、鸡蛋、食糖、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将全县范围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3)蔬菜。将天仙市场和全县范围内的大中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保障区域供应。
(二)公安、市场监管、价格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热力、电力、石油等企业负责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热、电、油等能源供应优先安排,确保满足需求,不得停供、退供。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建立应急商品公路运输“快速通道”,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物资的调运优先安排,确保及时发运,保障运力。
(五)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县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
六、其他事项
(一)县商务局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对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县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主管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4月8日印发的《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魏政办〔2013〕3号)同时废止。
本预案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东南新区路网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魏政办字〔2018〕10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东南新区路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魏县东南新区路网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东南新区建设,进一步增强新区城市综合功能和承载能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 先期启动天雨路(局部)、天泽路(局部)、梨乡大街南延、礼贤大街南延等四条道路建设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建设邯郸东部区域次中心城市目标,
通过大投入实施大工程,全力加快城东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拉开路网框架,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二、重点项目
(一)天雨路。东段,东起万泉大街,西至
魏源河,全长1403米,红线控制宽度50米,绿
线宽度10米;西段,魏祠西墙至礼贤大街段,全长790米,红线控制宽度50米,绿线宽度1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主干路标准。
(二)天泽路。全长2804米,东起万泉大街,西至礼贤大街南延,红线控制宽度50米,绿线宽度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主干路标准。
(三)梨乡大街南延。全长2747米,北起天安大道,南至益民河,过村路段征迁90米,红线控制宽度50米,非过村路段红线控制50米,绿线宽度20米,三块板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主干路标准。
(四)礼贤大街南延。洹水大道至天河路段,
全长1674米,红线控制宽度30米,绿线控制宽
度10米,两侧过村路段长517米,过村路段征迁宽度70米。天河路至益民河段,全长2117米,红线控制宽度50米,绿线控制宽度1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城市主干路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2月26日至5月31日)。完成四条道路定边放线、规划设计、立项、环评、土地征地拆迁、招标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18年6月1日至9月25日)。完成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通讯工程以及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工程建设,主路面具备通车条件。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8年9月底)。完成市政道路竣工验收,竣工通车。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东南新区三条道路建设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城东南新区路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索剑峰担任,牵头负责新区各条道路建设的组织推进工作(魏县城东南新区路网建设指挥部名单附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新区路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工负责、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各司其职,统筹推进。路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各项工作要相互衔接才能有序推进。各涉及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统筹推进。规划部门做好规划设计,国土部门落实好土地指标,尤其是住建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敢担当,快协调,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施工建设,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检查,搞好监督。县政府督查室、路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全程跟踪参与东南新区路网建设工程,搞好督促检查,积极督导各有关单位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协调各部门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各项工程建设协调有序,稳步推进。
附件:魏县城东南新区路网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
魏县城东南新区路网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索剑峰(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永军(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路金锋(县财政局局长)
王俊河(县审计局局长)
程耀武(县公安局政委)
张建设(县国土局局长)
张延涛(县规划局局长)
张 杰(街道党工委书记)
薛丽萍(魏城镇党委书记)
乔新光(德政镇党委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永军同志兼任。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改造实施
方案》的通知
魏政办字〔2018〕11号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魏县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水平,创建安全畅通、高效快捷、舒适优美的出行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干线公路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构建畅美交通、绿色交通为目标,以改善交通环境、提高干线公路品位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绿化、美化、净化同步推进,全面实现干线公路林荫化、生态化、景观化,进一步提升我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品位。
二、具体任务
(一)邯大线:
1. 过村路段修建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宽4-5m,共修建长度4.5km;修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绿化隔离带,绿化隔离带宽2-5m,共修建绿化隔离带4.5km。
2. 过村路段,墙面进行包装,统一牌匾。
3. 非过村路段共4.5km,路段两侧进行全面补植树木。
4. 全面改造绿化中央分隔带7.5km。
(二)魏峰线:
1. 路基要求路肩整洁、密实,边坡稳定,坡面平整,无坍塌、冲沟等现象;边沟通畅。
2. 路面要求清扫及时,路面整洁,无坑槽、沉陷等行车隐患。
3. 桥涵要求清淤、疏通,保证排水畅通。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危桥、险桥及时维修加固,设立警示标志。
4. 绿化按照“因地制宜,适地种树”的原则,选择适宜绿化品种,重点对新建项目、缺损绿化路段进行绿化,宜林路段不得出现10米以上绿化空白段。
(三)新定魏线南延:
1. 在本线段2.5m中央分隔带穿插种植大叶黄杨、金叶女贞、黄杨球、榆叶梅、紫叶李、紫薇用于绿化和防眩,中央分隔带内绿化严格按照绿化设计图施工。
2. 路肩铺设冷行草,种植黄杨球,边沟内分别种植一排垂柳,外边坡上分别种植一排毛白杨。
3. 树木种植后加强管理,不断修剪,使树冠不影响行车视线及周围建筑。
4. 在交叉路口与构造物处绿化,不妨碍行车视线,保证规定视距三角形范围内通视。
5. 过村路段沿线建筑物民房外墙统一装饰,其他地段边坡边沟保持平顺、通畅。
三、实施步骤
(一)邯大线:3月份完成提升改造初步设计;4月份完成预算评审;5月份完成施工招标;6-8月份完成施工任务;9月份完成竣工验收。
(二)魏峰线:3月份制定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路段责任人,提出具体提升改造计划、工作标准、考评办法。 4-7月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整治工作。8月份对公路路域环境提升改造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三)新定魏线南延:待6月份南延项目整体完工后,逐步实施绿化提升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到人。为加强对邯大线、魏峰线、新定魏线南延三条公路环境提升改造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改造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索剑峰担任,牵头负责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改造推进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工负责、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整治任务,制定工作细则,做到责任细化、任务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查处各种侵犯路产路权的案件,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路域环境整治预期目标。
(三)着眼长远,建立机制。要把公路路域环境提升改造工作与“平安交通”建设相结合,健全完善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公路路域环境提升改造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部门协调,合力推进。按照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县交运局负责改造提升具体实施;县国土局负责确权定边;途经乡镇村负责违章拆除;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既各负其职,又协调联动,积极配合,推动魏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的提升改造顺利开展。
附件:魏县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魏县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索剑峰(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连希廷(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常粹敬(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祁彦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路金锋(县财政局局长)
程耀武(县公安局政委)
张建设(县国土局局长)
路耀斌(邯郸市环保局魏县分局局长)
薛丽萍(魏城镇党委书记)
段献鹏(东代固镇委书记)
张军学(双井镇党委书记)
孙宝国(牙里镇党委书记)
蒿静超(院堡镇党委书记)
黄 龙(泊口乡党委书记)
乔新光(德政镇党委书记)
刘宇涛(张二庄镇党委副书记)
李彦琛(沙口集乡党委书记)
闫凤臣(南双庙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祁彦林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