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6-26428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6〕15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6-07-17
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6〕50号)要求,现下达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魏县“梨乡红韵”农文旅融合乡村振兴项目1000万元),其中,2026年新增启动的项目每个定额补助首批资金4000万元;2025年启动实施、中期评估结果为 A、B 等次的项目,每个安排第二批补助资金1000万元。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11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70060003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4〕23号)要求,管好用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切实将项目建设作为引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精心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持续高位推进。
二、要落实资金管理要求,细化具体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进度要求。同一项目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实施的,应区分彩票公益金与非彩票公益金的具体支持内容和使用安排,避免交叉重复安排资金。
三、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管,不得将彩票公益金用于美化亮化工程,严将彩票公益金用于建设“门墙亭廊栏”、数字大屏、玻璃幕墙等景观工程和形象工程项目。
四、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一并下达202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请认真做好相关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监控,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魏县财政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