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26055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魏财农〔2025〕23号

主题分类: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发布日期:2025-12-19

魏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5〕101号),现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7941万元(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850万元、2024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考核奖励581万元)。该项资金预算指标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农林水支出”。上述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同时,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的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县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魏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0日


监督单位:魏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310-5206012;

单位地址:魏县龙乡北大街160号;

电子邮箱:lglm2025@163.com

省级监督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