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534

发布机构: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称: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魏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9-07-17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魏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魏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分局、县局各食品监管股室(队):

现将《2019年魏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










2019年魏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断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准确掌握我县食品质量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邯郸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邯市监2019〕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及时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控制,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提供技术支撑、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提供执法线索、为评价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工作任务

(一)抽检总量。常规监督抽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本计划常规监督抽检流通环节141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360批次、市本抽25批次、县本抽1025批次),学生营养餐240批次。生产环节356批次(其中省本抽27批次、县本抽329批次),餐饮环节1230批次(其中市本抽14批次、县本抽1216批次)。常规监督抽检共涉及粮食加工、食用油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酒类、饮料、食用农产品、奶及奶制品、餐饮食品等25大类72品种,检验项目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为主、食品品质项目为辅,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微生物、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内容。

(二)时间和频次。常规监督抽检任务按月分配。其中端午节粽子抽检时段为6月份,需在630日前完成抽检任务;中秋节月饼抽检时段为1020日前完成,需在9月2日前完成抽检任务。抽检进度对照省市本级抽检安排按时完成。

高风险品种应每个企业全年至少抽检3批次(3批次抽样时间要按月隔开,不得集中抽取),一般风险和较高风险食品每个获证企业全年至少抽取1批次。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主要在本地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等场所。

(三)环节和部位。省本级常规抽检的各类食品品种应覆盖我县辖区内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三、组织实施

县局根据计划完成常规监督抽样任务,按月度安排。根据上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我局每月组织抽检,根据抽检任务进度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开展食品抽检

抽检监测工作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总局和省局印发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监测工作规范》执行。抽样过程严格执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

四、公布抽检信息

县局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县本级常规监督抽检结果,公布的抽检信息包括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信息。信息内容应当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名称、检验项目和检验数值等。

五、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监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告知被抽样单位和接受被抽样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监测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虚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