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169
发布机构: 魏县农业农村局
名称:魏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魏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秸秆捡拾打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实施方案
文号: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18-04-23
魏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魏 县 财 政 局
魏农机〔2018〕3号
魏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魏 县 财 政 局
关于2018年秸秆捡拾打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
实 施 方 案
为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推进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工作,经县政府同意,2018年县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对夏季和秋季的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给予适当补贴。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适宜开展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的区域,以粮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为补贴重点。
二、作业任务
2018年秸秆捡拾打捆作业补贴资金 30万元,安排拟实施3.0万亩。捡拾打捆作业时间,安排在夏季小麦收获和秋季玉米收获时实施。
三、补贴标准
按照捡拾打捆作业量(个数)予以补贴。补贴标准0.5元/捆。规格要求:夏季小麦秸秆每捆15公斤左右;秋季玉米秸秆每捆20公斤左右。
四、补贴方式
秸秆捡拾打捆补贴采取先作业后补助。按照“先作业先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实施补贴。作业时间主要安排在夏季小麦收获和秋季玉米收获期间。秸秆捡拾打捆机应为具有推广鉴定证书的合格产品。秸秆捡拾打捆作业,实行卫星导航远程监管系统实时监测,作业结果以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为依据。
五、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的种植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六、作业实施
(一)项目申报。具备秸秆捡拾打捆作业条件的种植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可向县农机部门申请报名。
(二)落实任务。县农机部门按照补贴资金数量,合理安排落实作业任务。要本着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经营的原则,优先安排具备一定规模的、能够承担秸秆捡拾打捆作业任务的家庭农场、土地流转(托管)种植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县农机部门与之签订秸秆捡拾打捆作业委托协议。
(三)远程实时监测。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科学合理使用,防止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问题的发生,对参与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的机械,要安装使用卫星导航远程实时监测智能技术。
1、设备采购。参与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的组织和个人自愿自费购买。由县农机部门联系技术人员统一安装、调试,并做好技术培训和跟踪服务。
2、作业监管。卫星导航远程监测系统实时跟踪检测,对作业机具打捆作业的位置、数量和时间等信息,精确记录。作业期间,县农机部门要进行监督检查,搞好技术服务。每个作业季节完成后,卫星导航远程监测系统平台应单独出具作业报告。通过县政府或部门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四)兑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部门出具《农机秸秆捡拾打捆作业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向县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补贴资金结算申请事宜。农机部门对《结算单》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县财政部门对《结算单》审核无误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农机部门,农机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直接从事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魏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魏县财政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