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20457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智慧城(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31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21-12-02
核准文号:魏投资核准〔2021〕31号
魏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智慧城(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智慧城(一期)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变更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智慧城(一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魏县天河路以北、博望小区以西、望远街以东。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7124.33㎡(约40.69亩),拟规划建设7#、8#、10#、11#、12#共5栋住宅楼(4栋18F/-2F、1栋17F/-2F)、3栋(1栋3F、2栋2F)配套商业及公共服务用房及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95899.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248.66㎡(商品房面积50448.43㎡、商业面积1579.38㎡、公共服务用房面积2220.85㎡),地下建筑面积41651.14㎡(车库面积35975.47㎡、储藏室面积5675.67㎡),容积率2.00,建筑密度17.49,绿化率36.46%,户数:428户,机动车停车位1396个。(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和标准进行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为301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02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魏县2021年第1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2号和魏县园林局部分土地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编号:〔2021〕05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130434202100029)。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魏投资核准〔2021〕29号的核准批复信息无效。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