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486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润泽园小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19-07-08

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润泽园小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魏县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润泽园小区建设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魏县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润泽园小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魏县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魏县科教路以北、兴源大街以东。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占地41630.68平方米(约62.45亩),拟建设4栋18层住宅楼、2栋14层住宅楼、1栋3层幼儿园、1栋2层文化活动室及党群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1栋公共厕所及垃圾站、社区菜市场、养老服务设施及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132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260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80330平方米(含保障房面积2401平方米)、公建面积29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38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39716.9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0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21%。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130434201900023、规划设计条件:魏规函〔2019〕0001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魏县润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