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114

发布机构: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称:关于邯郸市易路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魏县永业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号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2019-01-21

关于邯郸市易路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魏县永业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魏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邯郸市易路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魏县永业加油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邯郸市易路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邯郸市易路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魏县永业加油站建设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邯郸市易路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魏县永业加油站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邯郸市易路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魏县北环路与高速口东南角。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本项目用地面积27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4.5平方米,主要建设站房、罩棚、道路等。购置2*30立方米汽油储油灌、2*30立方米柴油储油灌,油罐为FF双层罐;60立方米LNG储气罐、60立方米CNG储气瓶组及配套的加油机组。

四、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7.5%。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土地出让合同:C13043420130017、规划设计条件:魏规函[2013]1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邯郸市易路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委(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魏县发展改革局

2019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