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9-17574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名称: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9-08-06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19〕第1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弥补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大力度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贫困村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但部分非贫困村基础设施仍然比薄弱,导致非贫困村发展相对滞后,影响了非贫困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针对以上现象,2019年在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时,在贫困村已得到足够保障的前提下,将可用于非贫困村的财政涉农资金,不予整合,仍按照原渠道、原用途使用,向非贫困村倾斜,用于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我县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

2018年我县已正式脱贫摘帽,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扶贫办《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已正式公布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在满足巩固脱贫成效的前提下,可将整合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是垃圾、污水、改厕等公共设施建设”文件精神,20198月份调整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时,在满足巩固脱贫成效的前提下,将建议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适当向非贫困村投入资金用于改善非贫困村的人居环境,使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同步发展。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领 导 签 发:路金锋

联系人及电话:栗 13785016629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