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18-10626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名称:魏县教育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15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分类:建议提案

发布日期:2018-07-20

魏县教育局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151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18]第 26 号


对政协魏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 151号提案的答复


康怀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学生减负,倡导素质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教育情怀和您对教育的关注与支持!您提案中所列问题也正是我们长期关注并积极治理的一些问题,且您所提建议也十分诚恳、务实,也是我们在做的一些工作或正在完善改进的工作举措,为此,十分感谢。

关于您提到的控制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查处乱办班、乱收费的问题,近几年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邯教[2016]152号)、《关于转发<教育局关于推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早晨上学时间和大力度减轻学生课外作业负担的通知》的通知》(魏教字【2018】69号)、《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魏教字【2018】99号)《魏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暂行办法》(魏教字【2018】100号)《魏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魏教字【2017】98号)等文件通知,并在每学年召开专项会议、组织专项活动,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乱定教辅资料等乱象的发生。

魏教字【2018】69号文规定,小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为8:20,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45分钟,五年级不超60分钟,初中生不超90分钟。要优化课堂教学,规范教师备课、上课、辅导、合作业批改等行为,科学设计作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魏教字【2017】98号文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活动,且全县教师签订了《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开通了举报电话5201633、5201536,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先后查处了一些校外办班的教师,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同时,我局还十分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了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映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等,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教师人格修养,促进全县中小学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

关于教学质量抽测问题,教育局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测,严禁随意进行抽测竞赛,并禁止把竞赛成绩与招生挂钩,随着中高考制度的改革,目前全县中小学生评价的体系正在完善。在全县初中建立了七个维度的绿色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七个维度是指: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表现能力等,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改变了一张试卷定乾坤的格局,极大的促进了学生全面健康的成长。

此外,我们还认为当前教育领域的一些问题,也是一些社会功利主义、浮躁现象等在教育上的投影,特别是个别家长急功近利助推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发展,如果每位家长都能像您一样坚决与不良现象、不合规律的乱象说“不”,何愁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最后,我们将以更大的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



                                                  (印章)

2018年7月20


领导签发:祁保平

联系人及电话:李学伟 5201639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