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2-21005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水利局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2-31

魏县水利局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魏县水利局

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水利部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21244)和省水利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水农202139)。

二、目标任务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适时提高农村供水标准,不断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到2025年底,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程度、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将千吨万人以下小规模供水站并入千吨万人的供水站。对各供水站己建的供水设施进行拾遗补缺、巩固提升,重点解决村内供水管网老化、水量漏损严重及入村入户水表及水表井老化、读表抄表困难等问题,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主要内容

1)加强饮水安全监测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聚焦农村饮水问题动态清零和强化工程运行管护,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全面排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情况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村级“三个责任人”制度,开展全覆盖的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监测,发挥县农村饮水服务热线电话作用,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监督举报通道。

2)推进供水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一体,整县推进”的思路,积极打造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按照“上规模、减数量”的思路,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等方式,积极打造一批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标准化、维修管护规范化、运行管理信息化的示范样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3)强化供水水质达标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推进农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日供水人口超过10000人或日供水规模超过1000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标示、交通警示牌、宣传牌。

4)完善管护体制机制围绕确保工程管得好、用得好、长受益,不断完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5)建立农村管水员制度按照确有必要、按需配备、人事相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管水员制度。在水费收缴的前提下,可通过水费提留、村集体经营收益、光伏发电收入补贴等方式,对农村管水员给予相应补贴;也可统筹利用现有公益性岗位,按规定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农村管水员。

6)强化应急供水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应急供水预案和响应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供水车辆和抢修物资,建立应急供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遇洪涝灾害、突发旱情、水源污染等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守好农村饮水安全最后一道防线。



文件链接:魏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