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1-19939

发布机构: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魏政办文〔2021〕18号

主题分类: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2021-06-28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魏政办文〔2021〕18号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令人十分痛心。省、市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预防,严肃督导问责,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冀政办传〔2021〕13号)精神及县领导批示意见,为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溺水历来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势必会对涉事家庭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甚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是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教训,充分认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底线意识,从建设平安魏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联防联控,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构筑严密安全网络,有效遏制溺水事件发生,确保全县广大学生平安、健康。

二、全面加强管理防控

(一)全面加强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采取多种切实有效形式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将《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名家长手中,做好签字回执和留档保存,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宣传、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要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及警示教育力度,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及相关救护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加强水域管理。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河湖、水系的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因建筑工程形成的水池、水坑及公园内水系、城市内河的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采沙、取土场所的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景区内涉水区域的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有关涉水生产企业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委员会)要对所辖区域内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湖、水渠、水塘、采土坑等危险水域和地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公共活动水域周边设置防护围栏。防护设施损坏的,要及时修复,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因建筑施工、采沙、取土等人为挖掘形成的水池、水塘的管理,做到施工期间有人看护,工程结束及时回填。

(三)全面加强精准防控。绝大部分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在法定节假日、周六日、放学后、午休等时段,主要集中在村庄附近的河湖、水渠、坑塘等水域。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是预防学生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看护和监管,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和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总结规律,举一反三,精准施治,通过安排专职队伍、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参与、邻里互助等方式,成立专职兼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员队伍,坚持关口前移、早做防范,在易发溺水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特别是道路桥梁、闸口、涵洞等易玩耍处,设置防护网等,加强防护措施,加大巡逻力量和巡查频次,坚决制止少年儿童私自下水。要充分发挥学校、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突出关注农村中小学生、留守儿童及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健全关爱措施。村委会要每天通过“大喇叭”提醒村民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对孩子行踪“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切实防止监管空白。

(四)全面加强应急处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有序开展救援和处置。完善学生溺水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件信息,畅通报送渠道,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信息。公安部门要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水事件调查工作,及时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并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防止炒作。

三、全力压实各方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各级领导要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一线督导,通过巡回督查、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形式,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对组织领导不力、履职尽责不实、日常管理不善造成学生溺水事件多发、甚至引发不稳定事件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安全教育和必要提醒,共同担负起防溺水责任,切实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河长、警长、检察长”要对包联责任区域内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防溺水履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于6月25日前向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法制安全股,北楼207房间)书面报送防溺水工作方案和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附电子版),于9月30日前报送防溺水工作总结(附电子版)。

附件:1. 魏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魏县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魏县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高  巍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  帆  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郭常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周军有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杜廷保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朱永河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宇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贾晓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陈安民  县交警大队队长

闫凤臣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志强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张军学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  毅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赵国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蒿静超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琳  县气象局副局长

曹志刚  县信访局局长

刘战平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宋章勇  中国移动魏县分公司经理

张雁杰  中国联通魏县分公司经理

崔洪剑  中国电信魏县分公司经理

22个乡镇(街道办)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体育局局长周军有同志兼任,负责全县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


附件2

魏县水域防溺水管理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水域名称

具体位置

主体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水情描述

备注


















































注:水域包括河流、湖泊、水渠、游泳馆(池)、水池、坑塘等一切水体。

 


文件链接: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