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5-25876

发布机构: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称:魏县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文号

主题分类:涉企行政检查专栏

发布日期:2025-11-06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
                                         魏县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
法定实施主体行使层级第一责任层级
五、魏县发展和改革局(2项)
1对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行政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7日第五次修正)第十六条第二款
3.《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2006年5月24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7月1日施行)第五条、第十九条
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管理部门省级、市级、县级市级或县级
2对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
2.《河北省建筑条例》(2004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5日修正)第四十一条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7日第五次修正)第十三条
4.《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4号)第十五条                                 5.《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冀人防字〔2017〕43号)第三条
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管理部门省级、市级、县级市级或县级

魏县发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10.29).xlsx